kone 發表於 2006-12-4 17:46:08

點解冇得free

點解個人合約夠期,但有d可以free,有d唔free得?

capnoodles 發表於 2006-12-4 17:49:50

有冇圖可以post出黎睇下?

艾奧里斯 發表於 2006-12-4 17:53:45

原帖由 kone 於 2006-12-405:46 PM 發表
點解個人合約夠期,但有d可以free,有d唔free得?

你意思是不是有d可以bosman簽回來,有 d唔得呀?

kone 發表於 2006-12-4 18:00:03

原帖由 艾奧里斯 於 2006-12-405:53 PM 發表


你意思是不是有d可以bosman簽回來,有 d唔得呀?
係呀,06果陣可以free一d 20-3x歲既人,唔洗得d17-18歲既人可以free

P.Chou 發表於 2006-12-4 18:39:12

睇聯賽?

你意思指既FREE 係BOSMAN?

Izzychan 發表於 2006-12-4 19:28:09

I've got the same problem as u
some players can't sign by Bosman
I wonder why.....

titus_wong 發表於 2006-12-4 19:31:36

我都係呀....我用緊曼聯
全部響英格蘭所有聯賽踢既球員都唔可以用bosman簽.....
但係其他可以用bosman既聯賽就無事..

fowlerkkm 發表於 2006-12-4 21:51:35

原帖由 titus_wong 於 2006-12-419:31 發表
我都係呀....我用緊曼聯
全部響英格蘭所有聯賽踢既球員都唔可以用bosman簽.....
但係其他可以用bosman既聯賽就無事..
今集 set 咗係咁, 唔知係 bug or 改咗 rules

siuhay 發表於 2006-12-4 22:01:33

係改咗 rules, England ge Clubs 要用Bosman Rule 黎簽其他聯賽ge 球員就依然係"6 months before contract expire", 但係要簽番English League ge 球員就要等到"6 weeks before contract expire"......

Izzychan 發表於 2006-12-4 22:39:47

原帖由 siuhay 於 2006-12-410:01 PM 發表
係改咗 rules, England ge Clubs 要用Bosman Rule 黎簽其他聯賽ge 球員就依然係"6 months before contract expire", 但係要簽番English League ge 球員就要等到"6 weeks before contract ex ...

OH~唔講真係唔知
勁~~~

fowlerkkm 發表於 2006-12-4 22:42:06

原帖由 siuhay 於 2006-12-422:01 發表
係改咗 rules, England ge Clubs 要用Bosman Rule 黎簽其他聯賽ge 球員就依然係"6 months before contract expire", 但係要簽番English League ge 球員就要等到"6 weeks before contract ex ...
但係官網都搵唔到呢條 rules 既:


轉會窗制度說明

英超聯盟秘書邁克.福斯特解釋英超新推行的轉會窗制度。

一如所有的新球季,2002/03球季帶給球會和球迷很多改變 - 包括人事上、贊助商、球衣甚至球場的改變。

但當中最大的改變,就是國際足協引進了新的轉會窗制度。

英超聯盟與歐洲委員會商討後,為了維持一個穩定的球員轉會制度,接納了新的轉會窗制度。

如果不採用新的轉會窗制度,將會令轉會市場崩潰,球員的合約也可能隨時被破壞。

轉會市場必須得到維護,因為這是最有效的財富分配機制,也鼓勵了球會投資於培育年青球員。

新的轉會窗制度分為兩個時段 - 由球季結束後至那一年的8月31日,以及12月31日的午夜至明年的1月31日。

基本的規則是,在轉會窗期間以外的時間,球會不能為任何球員註冊。

然而,英超聯盟的董事局容許球會在特別的情況下與新球員簽約。

這些新球員必須是本土球員(即是不需要其他國家放行),以及他們是在上季被原球會放棄後,仍然在尋找新球會;因為守門員不足而急需要守門員;以及來自球會本身青訓計劃的球員。而少年球員的註冊,並不受到新制度的限制。

透過球員轉會而流動的資金,仍然是足球聯盟屬會的主要收入來源。在剛結束的球季,英超球會向低組別球會收購球員的總額約為3000萬英鎊,數字較去年同期上升了三分之一。

雖然在英格蘭而言這是一個陌生的制度,但它在一些歐洲聯賽已成功地推行了一段時間,而經常參與歐冠杯和足協杯的球會,亦已經熟悉了在「限期」前簽下新球員。

新制度受到眾多批評,其中之一是球會無法像舊制度那樣自由買賣球員。

一些頂級球會的領隊亦表示,對新制度的轉變感到擔心。

英超聯盟非常明白足球聯盟的處境,並且全力支持他們向國際足協爭取豁免。

然而,歐洲委員會認為合約穩定是大前堤,球員不能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單方面破壞合約,國際足協亦認為若讓球會隨意交易球員,會變得難以管理,所以才決定推行新的轉會窗制度。

也不是所有人都反對新制度,很多人認為它可令球員合約和財務狀況更加穩定,亦會減少了球員經紀人的影響力,增加年青球員的機會,有助良好競爭。

kone 發表於 2006-12-5 16:21:28

原帖由 siuhay 於 2006-12-410:01 PM 發表
係改咗 rules, England ge Clubs 要用Bosman Rule 黎簽其他聯賽ge 球員就依然係"6 months before contract expire", 但係要簽番English League ge 球員就要等到"6 weeks before contract ex ...
ok,thx我明白啦

figoooo 發表於 2006-12-5 17:01:18

just for EPL?

阿爆 發表於 2006-12-5 17:42:37

:icon89::icon092:

Bosman Rule

當一個球員完結前6個月 , 球員自己可以跟其他球會商議轉會而不需現在球會同意 , 如果球員轉會 , 原屬球會不能收取任何轉會費
但是Bosman rule 只是for UEFA 的國家聯賽內的24歲或以上球員 , 你是可以用Bosman rule 簽24歲以下球員 , 但係你要支付一筆賠償費用(Compensation fee) 給原屬球會

P.S. 係英格蘭踢波既就唔係六個月 , 只係六個禮拜

http://hkcm.hkehost.net/forum/viewthread.php?tid=97342&extra=page%3D1

阿爆 發表於 2006-12-5 17:44:38

原帖由 fowlerkkm 於 2006-12-410:42 PM 發表

但係官網都搵唔到呢條 rules 既:


轉會窗制度說明

英超聯盟秘書邁克.福斯特解釋英超新推行的轉會窗制度。

一如所有的新球季,2002/03球季帶給球會和球迷很多改變 - 包括人事上、贊助商、球衣甚至球場 ...
Bosman rule 夠無寫出黎啦 , 咁你以前玩FM 用英超球隊有無得用Bosman rule 丫 ?? 無寫出黎 =/= 無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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