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遺囑 寫不完
遺囑,官式英文叫last will and testament,遺願與遺書也。以時間上最後所寫的為準,先前的則會被覆寫作廢。死前尚未改動的那版本,即是遺囑。然而,什麼是最後呢?作家修改投稿文章,學生修改畢業論文,永無止境,但有「死線」。立遺囑嘛,總令人十五十六,午夜夢迴,拿起來琢磨一下,再思量眾人的親疏善惡,忍不住又跑上律師樓,東改一筆,西改一筆,彷彿延長壽命的意義,就在享有修改遺囑之權。因此,律師樓大可向有錢人宣傳,立遺囑實有延年益壽之功,是長命書、平安紙,毫不忌諱,十分吉利也。王子奪位 平民爭產
編輯在明,閻王在暗。交稿的期限易見,人生的大限難知。有人不及遺囑,臨終口不能言,兩腿一伸就斷氣了;預先立了遺囑的,也難防備後人爭議,甚至偽造竄改。野史傳說聖祖康熙遺詔,「傳位十四阿哥」,就被改為「傳位于四阿哥」,如是雍正繼位,引出無數武林傳奇。後來史家考證,發現並無此事。然則王子爭奪王位,國史慣見,甚至不待父王開口或者斷氣,就發動兵變奪位,李世民玄武門之變,就是驚世之作。
舊王朝的平民百姓,倒省了麻煩,遺產一切歸族長與鄉例處置,由德高望重之人裁奪,按照嫡庶長幼之序,各有一份,死了的人不必多言,即使臨終吩咐,若不符合族例,也會視為囈語,不必當真。民國之後,立了新法,才有遺囑與爭產之事。今年全國人大 通過《物權法》,私產有據,以大陸富豪之多,妻妾之盛,爭產之事也是指日可待。香港奉行英國 普通法,個人支配遺產,可以不依俗例,有絕對自由,假如立志不堅,語言模糊,麻煩就來了。大家族仍有公議,後輩對族長的仲裁,依然服膺;然而兩手空空、白手興家的平民富豪,許多家族凋零,一人可以話事,一切以金錢掛帥,後輩目無尊長,等閑鬧上法庭,益了律師,眾人未分身家,律師就已大發利市。情有如香港回歸之後,政壇沒了共識,平民出身的議員,一味鬥爭,難命一條,許多政治爭議就無法協商解決,要就交予法庭司法覆核,結果令法庭政治化,大法官也有怨言。
慈善基金的多項功能
美國人倒是聰明,他們多將遺產大部分捐獻,成立基金會處理,以企業家精神來做慈善,確保慈善事業取得成效。特別是早期資本主義社會法制不健全之下發財的商人,或多或少,都沾有不光彩的經營行業或手段,如投機倒賣、無牌經營等等,為了補償聲譽,必須大力捐輸,為家族重建聲譽,令子孫可以在社會立足,得到尊重。到了近年,許多商人又有了新的動力投入慈善事業,很多甚至將大部分身家捐獻,例如微軟 的比爾.蓋茨,全球第二大富豪,股神畢菲特也將百分之八十五的家產捐獻慈善,委託比爾.蓋茨的基金會管理。新的捐獻動力,來自企業家精神,企業家嘗試用辦企業的精神來做慈善,確保慈善事業取得成效,以策略性的手段投入資金,結合政府部門和社會夥伴,持續經營,使受助的弱勢社群感染到企業家精神,在將來自力更生,有助資本主義延年益壽。大銀行甚至新設「慈善顧問」(philanthropy advisor),專門招呼富豪,教人捐錢行善。
慈善基金會又可團結家族,改善家族治理(family governance)。有錢人深知財產繼承的艱難,除非將財產捐獻,否則下一代總會因爭產而傷和氣,甚至當眾出醜。成立家族慈善基金,就可以令子弟齊心處理公益事務,可以定期見面和商議事情,對外以基金會的名義在社會亮相,建立家聲,福蔭子孫。
香港回歸 爭產日繁
香港不幸,回歸祖國之初,就爆發首宗爭產大案,慈善伶王新馬師曾(新馬仔)辭世,遺孀與子女一家鬧個不停,喪事化作娛樂新聞,民眾晚上開飯就在電視看見祥哥的棺材與打鬧的母子。幸好祥哥一家都受過粵劇薰陶,終於和好如初,大團圓結局。話說未完,如今回歸十周年,又有龔如心 逝世,遺囑先後兩份,一份捐公,一份歸私,另一世紀爭產懸案,萬眾期待。
英國將香港交回中國,也訂立遺囑,簽了《中英聯合聲明》,以後就合上眼不出聲,死人的角色扮演得很好。《基本法 》根據《聯合聲明》訂立,闡述香港各類遺留制度—如公務員薪酬、馬場和妓院,馬照跑,舞照跳,五十年不變,恰好沒有講明「文化遺產」怎麼繼承,是官府繼承還是人民繼承,都不知道。可憐天星碼頭 和喜帖街就被鏟除,爭產官司也沒得打了。
文﹕陳雲
編輯:陳嘉誠
http://hk.news.yahoo.com/070421/12/260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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