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培涉酒駕 撞死護士
林曉培涉酒駕 撞死護士【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07.06.06 11:25 am
知名女歌手林曉培凌晨驚傳酒駕撞傷人,據了解,林曉培先在東區PUB喝酒,清晨五點返家行經台北市南京東路和東興街口時,不慎撞到路旁機車騎士,事後酒測,林曉培的酒測值高達1.0,被撞傷的林姓女護士則身受重傷,頭顱破碎,最後搶救不治。
林曉培已經3年沒出專輯,先前傳出有躁鬱症情況,他曾在駐唱PUB對觀眾表示,病情嚴重時,看到成群的鳥飛過,或公車後面的大螺絲釘,就會突然反胃、起雞皮疙瘩、喘不過氣。
:( :( :( :( :( :( :icon121: 已經唔知可以講咩好 唉... 運滯上來真是...:icon050: :icon087: 警方調查,林淑娟 (41歲)住內湖區行善路59巷,與林曉培是同巷鄰居,林曉培上午從派出所移送警局時,由經紀人陪同坐上警車,她哭腫了眼,不發一語。
林曉培向警方表示,昨晚她與朋友到台北市信義路三段、復興南路一家 PUB跳舞、喝酒狂歡一整夜,直到清晨才和潘姓友人回到內湖的往處後,因想吃東西,2人又開車準備到光復南路吃涼麵,5時30分許行經南京東路五段、東興街口時,撞上同方向的林淑娟。林女身後留下一名8歲大的小孩,她家人獲悉噩耗哀痛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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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曉培酒駕》刑事民事付出沉重代價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7.06.06 03:42 pm
歌手林曉培清晨酒後無照駕車肇事撞死護士,法界人士表示,林曉培酒後駕車撞死人最重可處2年以下徒刑,還衍生民事賠償,林曉培要付出沈重的代價。
林曉培酒後駕車肇事撞死女護士,酒測值1.1毫克,已處於意識恍惚程度,林酒後肇事,在行政罰部分,除吊銷駕照、罰款後,由於林曉培肇事撞死人,另觸法刑法的過失致死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
法界人士表示,除刑責部分,如果林曉培無法與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衍生的民事求償問題,則會讓林付出沈重的代價,包括喪葬費用、親屬扶養及至退休的工作所得等費用,金額相當龐大。 酒後無照駕車:o 原帖由 李喂凸 於 2007-6-603:32 PM 發表 http://hkcm.hkehost.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運滯上來真是...:icon050: :icon087:
你係話林曉培定個護士先? 原帖由 Dioray 於 2007-6-605:39 PM 發表 http://hkcm.hkehost.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係話林曉培定個護士先?
林曉培吧 :icon088: ai........i like her gar :( 搞成咁................. 人渣所為:icon092: 林曉培酒後駕車撞死人最重可處2年以下徒刑,還衍生民事賠償,林曉培要付出沈重的代價。
香港罰幾多架 ,感覺上2年好似唔算多 原帖由 TAMTOM 於 2007-6-800:08 發表 http://hkcm.hkehost.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林曉培酒後駕車撞死人最重可處2年以下徒刑,還衍生民事賠償,林曉培要付出沈重的代價。
香港罰幾多架 ,感覺上2年好似唔算多
撞死人最多罰5年 原帖由 TAMTOM 於 2007-6-812:08 AM 發表 http://hkcm.hkehost.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林曉培酒後駕車撞死人最重可處2年以下徒刑,還衍生民事賠償,林曉培要付出沈重的代價。
香港罰幾多架 ,感覺上2年好似唔算多
過失致死既刑責係偏低
但立法院對上一次都唔修改
只係修改左罰金
不過...佢民事真係有排賠...
:icon086: 林曉培任由死者家屬怒罵 內疚痛哭下跪道歉
(明報) 06月 08日 星期五 05:05AM
【明報專訊】台灣 歌手林曉培 前日凌晨涉嫌無牌醉酒駕駛撞死一名女護士林淑娟,她感到極度懊悔,精神持續不穩定,不停痛哭、自責,曾說難過到想死,恨不得一槍炸掉自己的腦袋。前晚交保離開地檢
署後,直奔醫院向死者上香及哭向死者家屬下跪道歉,任由家屬氣憤痛罵。曾患抑鬱症 的她想起死者遺留8歲兒子時,情緒更陷於崩潰,數度險休克,親友擔心其身體,昨送她到中山醫院療養。
家人恐抑鬱症復發送院
林曉培發生撞死女護士嚴重交通意外,令人震驚。她內疚不停哭泣及說對不起,前晚她到醫院向死者上香,啜泣聲不斷從靈堂傳出,家屬見到她亦激動怒罵。死者丈夫說:「你來看,她是好老婆,才結婚10年,現在一下子就回去了。」家屬事後指林曉培一直跪地哭說抱歉,但完全沒有提出怎樣協助處理善後或賠償之事。
影響演出損失逾百萬台幣
林曉培在靈堂逗留40分鐘後回家,情緒不穩定,經理人指她幾乎沒進食,喝水就會吐,家人擔心她會抑鬱症復發,最後決定送她往中山醫院療養。醫生為她打鎮定劑、助眠劑等。她原定本月21日到香港舉行Pub演唱會,加上洽談內地近10場表演,損失超過百萬台幣。至於家屬要求她到靈前誦經助念和賠償問題,經理人強調待她精神狀態穩定,再作進一步確定。有指她今次事件付出代價除事業停止與民事賠償外,最重還得面對4年以下的刑罰。
最重面對4年刑罰
死者家屬無法接受事實,8歲小弟弟還不知道媽媽已離開,跪在媽媽牌位前捻香祭拜,似懂非懂的模樣令人心酸;林淑娟的丈夫亦自責沒有堅持接送妻子。 有指她今次事件付出代價除事業停止與民事賠償外,最重還得面對4年以下的刑罰。
無啦啦重左成倍 原帖由 TAMTOM 於 2007-6-903:54 AM 發表 http://hkcm.hkehost.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指她今次事件付出代價除事業停止與民事賠償外,最重還得面對4年以下的刑罰。
無啦啦重左成倍
件事一由傳媒搞大就實對defendant不利ga la. 原帖由 TAMTOM 於 2007-6-903:54 發表 http://hkcm.hkehost.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指她今次事件付出代價除事業停止與民事賠償外,最重還得面對4年以下的刑罰。
無啦啦重左成倍
無牌,醉駕,撞死人...
點會唔重左成倍? 原帖由 TAMTOM 於 2007-6-903:54 AM 發表 http://hkcm.hkehost.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指她今次事件付出代價除事業停止與民事賠償外,最重還得面對4年以下的刑罰。
無啦啦重左成倍
應該佢寫錯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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