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i 發表於 2008-11-4 12:05:39

新增職位[活動版主]

為了更有效支援各位會員舉行各種活動,現在新增活動版主一職,每版一至三名不等,職務主要支援其他會員在版內進行各種活動,活動版主不需要處理任何行政事項。

因活動版主不需要處理任何行政事項,所以只保留下列功能。
    * 關閉主題
    * 移動主題
    * 複製主題
    * 高亮顯示
    * 主題分類
    * 設置精華
    * 主題置頂
    * 分割主題
    * 合併主題
    * 提升主題
    * 修復主題

職位要求: 註冊滿一個月之任何人士
職務: 支援其他會員在版內進行各種活動
職位不設時限,但如超過90天沒有登入本討論版,則當自動放棄論。

如會員打算舉行活動需要上述功能一段時間,也歡迎向各本人提出,只需跟我說明需要的時間即可。

如有興趣申請者,請PM 跟我連絡
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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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無需要可不填):
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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