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abe 發表於 2013-10-9 14:17:05

銀監會擬大幅提高外資行註冊資本門檻

銀監會擬大幅提高外資行註冊資本門檻
股東資質要求有所提升
新《辦法》提升了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的股東資格要求,明確規定外方股東應具有從事國際金融活動的經驗,受到所在國家或者地區金融監管當局的有效監管,並且其申請需經所在國家或者地區金融監管當局同意。Hong Kong company registrsetting up company in hong kong   Company Formation
此外,擬設外商獨資銀行的股東應當為金融機構,除應當具備規定的條件外,其中唯一或者控股股東必須為商業銀行。
《辦法》還明確要求,公司治理結構與機制存在明顯缺陷;股權關係複雜或者透明度低;關聯企業眾多,關聯交易頻繁或者異常;核心業務不突出或者經營範圍涉及行業過多;現金流量波動受經濟景氣影響較大;資產負債率、財務杠杆率高於行業平均水準;代他人持有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股權;其他對擬設銀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等情形的,不得作為擬設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的股東。bvi company    china company formation
為了適應新的監管要求,新《辦法》增加了外國銀行改制為外商獨資銀行的相關規定。外國銀行設立分行、外商獨資銀行設立分行、及中外合資銀行設立分行等規則基本上延續了舊辦法的規定,但對於申請人的資本充足率狀況不再統一做8%的強 制性要求,而是要求其符合所在國家或者地區金融監管當局以及銀監會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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