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 數 情 侶 寧 同 居 不 結 婚
另 類 模 式 : 各 自 獨 居 間 中 同 住半 數 情 侶 寧 同 居 不 結 婚
【 本 報 訊 】 傳 統 婚 姻 觀 念 已 死 ? 一 項 網 上 意 見 調 查 發 現 , 約 一 千 五 百 名 被 訪 的 準 新 人 中 , 逾 半 數 稱 若 可 自 由 選 擇 , 一 定 會 選 同 居 , 另 有 三 成 四 人 更 坦 言 已 同 居 。 有 關 注 社 會 問 題 評 論 員 更 表 示 , 本 港 近 年 出 現 另 類 的 獨 立 同 居 模 式 「 Inter-independence 」 , 情 侶 各 自 獨 居 , 一 星 期 同 住 兩 、 三 天 , 享 受既 獨 立 又 甜 蜜 的 同 居 生 活 。 記 者 蔡 朗 清
新 婚 生 活 易 網 站 今 年 六 月 至 七 月 間 , 成 功 訪 問 一 千 五 百 零 五 名 , 將 於 今 年 九 月 至 ○ 七 年 底 期 間 結 婚 的 巿 民 , 有 關 婚 前 同 居 看 法 。 調 查 顯 示 , 六 成 六 被 訪 者 表 示 並 無 與 愛 侶 同 居 ; 餘 下 三 成 四 則 稱 正 與 愛 侶 同 居 。 但 調 查 發 現 , 若 可 自 由 選 擇 , 五 成 一 被 訪 者 表 示 會 選 擇 同 居 。
相 聚 更 多 深 入 了 解
調 查 續 指 , 三 成 四 已 同 居 被 訪 者 中 , 半 數 表 示 選 擇 同 居 是 希 望 與 愛 侶 有 更 多 相 聚 時 間 ; 三 成 八 人 則 稱 同 居 有 助 深 入 了 解 對 方 ; 一 成 二 被 訪 者 直 截 了 當 稱 同 居 可 分 擔 生 活 費 。
至 於 未 有 同 居 的 被 訪 者 , 原 因 並 非 忠 於 傳 統 婚 姻 ; 當 中 四 成 半 說 希 望 讓 雙 方 多 點 自 由 及 空 間 , 兩 成 三 人 稱 因 遭 父 母 反 對 , 一 成 半 人 說 無 錢 同 居 等 。
香 港 政 策 透 視 主 席 邵 家 臻 昨 表 示 , 隨社 會 改 變 、 兩 性 平 等 , 傳 統 受 法 律 約 束 的 婚 姻 已 死 , 過 往 一 夫 一 妻 、 養 兒 育 女 的 家 庭 觀 念 已 不 合 時 宜 ; 男 女 雙 方 同 居 生 活 , 可 以 愛 得 要 生 要 死 , 一 旦 感 情 生 變 可 即 時 分 開 。 有 關 網 站 調 查 , 反 映 縱 使 大 部 份 被 訪 者 稱 沒 有 同 居 , 只 是 希 望 享 受 更 大 自 由 , 或 遭 父 母 反 對 等 , 而 非 忠 於 傳 統 婚 姻 。
人 際 關 係 缺 乏 互 信
他 續 稱 , 同 居 是 大 勢 所 趨 , 近 年 更 興 起 另 類 獨 立 同 居 模 式 , 名 為 「 Inter-independence 」 , 「家人 好 『 潮 』 , 一 個 人 住 有悶 , 兩 個 人 住 好 似 過 多 , 結 果 男 女 雙 方 各 自 獨 居 , 一 星 期 同 住 兩 、 三 日 。 」
有 性 學 權 威 之 稱 的 香 港 大 學 醫 院 精 神 科 教 授 吳 敏 倫 表 示 , 同 居 已 成 全 球 大 潮 流 , 反 映 人 與 人 關 係 欠 缺 信 心 , 「 感 情 有 乜 問 題 就 可 以 分 開 , 唔 使 負 咁 多 法 律 責 任 。 」 他 強 調 , 只 要 雙 方 感 情 要 好 , 同 居 或 結 婚 也 沒 有 問 題 。
http://appledaily.atnext.com/images/apple-photos/640pix/20050818/Article_news/newx161.gif 三成情侶同居 最想日日見
社工﹕同居者未必打算結婚
【 明 報 專 訊 】 愈 來 愈 多 拖 友 在 情 到 濃 時 , 為 求 日 日 相 見 , 在 結 婚 前 選 擇 同 居 試 婚 , 希 望 藉 此 深 入 了 解 另 一 半 的 生 活 習 慣 。 生 活 易 網 站 一 個 針 對 未 來 兩 年 內 計 劃 結 婚 人 士 所 做 的 網 上 調 查 , 訪 問 了 1505 人 , 發 現 34 % 受 訪 人 士 已 與 情 侶 同 居 , 當 中 約 五 成 人 稱 希 望 增 加 雙 方 的 相 處 時 間 。 但 有 社 工 指 出 , 雙 方 會 否 視 同 居 為 準 備 結 婚 的 行 為 , 可 以 有 很 大 分 歧 , 故 在 決 定 同 居 前 須 深 入 溝 通 。
12% 為 分 擔 生 活 費
生 活 易 網 站 於 6 月 至 7 月 期 間 做 網 上 問 卷 調 查 , 成 功 訪 問 了 1505 名 將 於 9 月 至 2007 年 底 期 間 結 婚 人 士 。 結 果 顯 示 , 34 % 受 訪 者 正 與 情 侶 同 居 , 當 中 50.2 % 表 示 同 居 後 可 望 與 情 侶 有 更 多 相 處 時 間 , 亦 有 38 % 則 希 望 於 婚 前 對 情 侶 的 生 活 習 慣 作 深 入 了 解 。 亦 有 12 % 情 侶 從 現 實 角 度 考 慮 , 認 為 同 居 後 可 分 擔 生 活 費 。
沒 同 居 者 ﹕ 可 予 雙 方 空 間
至 於 選 擇 不 同 居 的 情 侶 ( 66 % ) , 有 45 % 認 為 可 給 雙 方 自 由 及 空 間 , 23.3 % 受 訪 者 指 是 父 母 反 對 , 亦 有 6.2 % 受 訪 者 稱 , 同 居 會 「 蝕 底 」 給 對 方 。
明 愛 向 晴 軒 督 導 主 任 郭 志 英 認 為 , 情 侶 同 居 日 漸 普 遍 , 反 映 現 時 的 性 觀 念 已 相 當 開 放 , 「 生 仔 、 性 行 為 已 不 一 定 要 結 婚 才 發 生 。 」 情 侶 選 擇 同 居 , 多 數 認 為 相 處 愉 快 便 可 註 冊 , 無 法 相 處 則 隨 時 分 開 , 避 免 很 多 法 律 問 題 。
須 事 先 溝 通 切 勿 想 當 然
但 她 認 為 , 不 同 人 對 同 居 的 看 法 可 以 有 很 大 分 歧 , 建 議 情 侶 做 決 定 前 要 先 深 入 討 論 , 尋 求 共 識 。 郭 志 英 分 析 , 有 人 視 同 居 為 準 備 結 婚 的 行 為 , 認 為 大 家 將 會 一 生 一 世 ﹔ 但 亦 有 同 居 者 根 本 不 打 算 結 婚 , 即 使 與 伴 侶 一 起 生 活 , 之 後 亦 可 能 隨 時 離 開 或 「 變 心 」 ﹔ 或 本 身 來 自 破 碎 家 庭 , 由 於 對 結 婚 失 去 信 心 才 同 居 等 。 情 侶 雙 方 不 要 想 當 然 , 以 為 同 居 後 便 會 結 婚 , 大 家 需 坦 誠 溝 通 , 了 解 及 接 納 雙 方 對 同 居 的 態 度 , 否 則 很 容 易 受 到 嚴 重 心 靈 傷 害 。
http://full.mingpaonews.com/20050818/18go401.gif 贊成﹕最快知夾唔夾 反對﹕雙方不想負責
【 明 報 專 訊 】 曾 於 婚 前 同 居 的 胡 先 生 夫 婦 結 婚 已 有 18 年 , 他 們 認 為 「 同 居 是 最 快 知 『 夾 唔 夾 』 的 方 法 」 。 胡 太 說 , 她 與 另 一 半 於 拍 拖 半 年 後 便 同 居 , 但 只 同 居 了 半 年 便 共 偕 連 理 。 他 們 均 認 同 同 居 可 在 婚 前 更 了 解 對 方 , 能 讓 雙 方 看 看 對 方 是 否 適 合 自 己 , 而 同 居 的 最 大 好 處 , 便 是 能 夠 節 省 時 間 和 金 錢 。 胡 太 說 ﹕ 「 同 居 可 省 錢 和 時 間 , 要 見 面 時 毋 須 另 約 時 間 , 回 家 後 就 可 見 面 。 」
另 一 邊 廂 , 拍 拖 兩 年 、 即 將 結 婚 的 陳 先 生 和 黃 小 姐 均 認 為 , 同 居 反 而 會 帶 來 更 多 麻 煩 。 陳 先 生 說 ﹕ 「 『 為 了 更 了 解 對 方 而 選 擇 同 居 』 是 藉 口 , 只 是 雙 方 都 不 想 ( 為 對 方 ) 負 責 。 」 他 認 為 兩 人 相 處 必 會 出 現 問 題 , 若 以 嘗 試 心 態 , 便 不 能 解 決 問 題 。 黃 小 姐 更 指 出 , 身 邊 有 4 至 5 對 情 侶 , 因 同 居 後 便 分 手 。 他 們 指 除 了 信 仰 之 外 , 這 些 失 敗 例 子 , 加 上 沒 有 同 居 需 要 , 令 他 們 沒 有 婚 前 同 居 的 念 頭 。 ~~~兩 人 相 處 必 會 出 現 問 題 , 若 以 嘗 試 心 態 , 便 不 能 解 決 問 題 。 ~~~
this is true~~~~ 其實我覺得同居同結婚差唔多
只不過係多左個名.....
所以我一向的想法係 :
如果唔生仔的話...結唔結婚都冇所謂 Originally posted by rain12180 at 2005-8-19 09:29 PM:
其實我覺得同居同結婚差唔多
只不過係多左個名.....
所以我一向的想法係 :
如果唔生仔的話...結唔結婚都冇所謂
無左一d合法權益:icon101: Originally posted by 銀公主 at 2005-8-19 09:34 PM:
無左一d合法權益:icon101:
例如? :icon049: Originally posted by rain12180 at 2005-8-19 09:36 PM:
例如? :icon049:
一齊報稅
申請公屋/居屋
贍養費(大吉利是:icon101:) Originally posted by 銀公主 at 2005-8-19 09:40 PM:
一齊報稅
申請公屋/居屋
贍養費(大吉利是:icon101:)
贍養費<<<撞鬼你囉 :icon101: Originally posted by rain12180 at 2005-8-19 09:46 PM:
贍養費<<<撞鬼你囉 :icon101:
我都係以事論事:icon081: Originally posted by 銀公主 at 2005-8-19 09:40 PM:
一齊報稅
申請公屋/居屋
呢d好緊要架:) 其實我覺得o個個獨 立 同 居 模 式 都幾好 Originally posted by rain12180 at 2005-8-19 09:29 PM:
其實我覺得同居同結婚差唔多
只不過係多左個名.....
所以我一向的想法係 :
如果唔生仔的話...結唔結婚都冇所謂
睇人~~~
有D人可以同佢同居未必會同佢結婚,
有D人可以同佢結婚未必會同佢同居。:icon029: 果日先同:icon065:講過呢個topic:icon101::icon065::icon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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