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字傳》Capote
IFC + 電影中心, 現正上畫:icon101:1959年11月,《珠光寶氣》作者杜魯門.卡普提(菲臘西摩荷夫曼飾),從《紐約時報》中讀到關於堪薩斯州賀甘村吉特一家四口滅門慘案,兇殺案等類似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但吉特一案旋即引起了卡普提的注意。
卡普提相信這將會是一個好機會測試其醞釀已久的理論—只要材料落在一個適合的作家手上,寫實文學可以與小說同樣攝人! 卡普提游說《紐約客》資助其到堪薩斯州作資料搜集的費用,追查此兇殺案到底為一個風平浪靜的小鎮帶來怎麼樣的震憾、怎麼樣的影響?同行還包括杜魯門的好友妮爾.夏巴.李(嘉芙蓮堅娜飾)。妮爾不久就憑《怪屋疑雲》獲得普立茲獎,小說其後亦被改編成同名電影。
奧斯卡男主角提名 - 菲臘西摩荷夫曼:o 電影被定性為「傳記電影」(Biopic),說的就是當卡波提在《紐約時報》讀到堪薩斯州一家滅門慘案後,到當地進行採訪(包括兩名兇手),發現一篇單在《紐約客》的報道並不夠,要發展為一部「寫實文學小說」(Non-fiction Novel,未想到更佳譯法)的書,最後身陷既想寫成這本巨著,但發現自己已因為要達成目標,而變得不擇手段的兩難的故事。正如卡波提在電影中說,事件是兩個美國社會的碰撞:一個吉特家(被滅門一家)所認識、安全且被保護的社會,與一個兇手所藏身、不講道德及無根的社會,貫穿全套電影的主題,又何嘗不是兩個價值觀的碰撞?
的而且確,卡波提在搜集資料的過程中,觀察到的是兩個社會的碰撞,但當他自已捲入其中時,他也陷入道德與私欲的掙扎,菲臘西摩荷夫曼憑此片獲到多方讚賞,亦正正因為他演出了這種兩難(尤其是最後他名兩名死囚最後會面前後那幕)。最明顯的例子,是卡波提發現擺在他面前的故事是個大金礦時,他很希望將它寫成一本著作,但是獨欠了兇手Perry Smith當晚殺死吉特一家的過程及動機,於是開始為兩人聘請律師,希望爭取時間套出更多資料,但是到了後期,他明顯地知道,一旦Perry Smith及Dick Hickock不用上刑台時,他那本巨著《冷血》將沒有可能出版,因為事情還未落幕!到了後來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Smith發電報央求卡波提為他再聘請律師時,卡波提回答的竟是:「我已盡力,惜未找到。」
私欲也在電影中,逐漸令卡波提變得「冷血」。例如他行賄獄長,換取無限制與兩名兇手會面後,每次面對Smith時都推搪說著作仍未完成,即使卡波提已自定新書名稱為「冷血」,並已舉行了朗讀會,但他在面對Smith的質問時,他為了從對方口中套出他心目中的 “last missing piece” ,他也要將責任推到出版社身上。另一方面,卡波提為了取得Smith的信任,他明知後者的姊姊早已恨Smith恨到入骨,但也要向Smith講大話,指他的姊姊仍然愛她。當然,到了最後,卡波提明知道兩名兇手即將伏法,他最希望發生的事即將成為事實,但是他已深深陷入與兩人的私交即將消失,從而不能面對死亡的道德掙扎中(那一幕真的是全電影最精采的地方)。一如卡波提向妮爾(即是《怪屋疑雲》作者夏帕.李)懺悔說:「我根本沒有可能做任何事去救他們。」但妮爾冷冷的回答說:「也許不,杜魯門。事實是,你根本不想。」
最後,卡波提的文學理想是達成了,但同時「等價交換」出去的,也是他的良知。
電影沒有大起大伏的情節,但是純看演技,已經值回票價。只是可惜上映這套電影的戲院實在不多(沒有查錯的話,UA沒有入《冷血字傳》,百老匯院線也只有中環IFC及電影中心上畫)!
題外話,電影雖以卡波提為主角,但是對其助手妮爾(即Harper Lee)也著墨不少,並以她的名著《怪屋疑雲》(To Kill A Mockingbird)為故事推進的工具,與卡波提類似的是,夏帕.李寫罷《怪屋疑雲》後未有再推出小說(且進入隱居狀態,極少接受訪問),正如卡波提寫罷《冷血》後未有新長篇作品般(個人認為,這很有悔咎而自我懲罰的意味)。碰巧今年一月號的《國家地理雜誌》中的「區碼地方誌」專欄,所挑的區碼就是《怪》背景小鎮、阿拉巴馬州的蒙羅維爾(Monroeville),文中也有提及夏帕.李,有興趣的不妨看看。
http://blog.hoiking.org/2006/03/03/650/ 冇其他地方上映??:eek2: 原帖由 灰袍聖徒 於 2006-3-412:33 PM 發表
冇其他地方上映??:eek2:
未 check, UA 無:o 等出碟 千祈要上暴力史,唔上都請出碟 原帖由 納比 於 2006-3-408:21 PM 發表
千祈要上暴力史,唔上都請出碟
放心, 我好努力等機會上大陸買 D 版了:icon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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