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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獻忠成都大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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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4-11-12 22:29: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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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屠殺與外來政權──紀念成都大屠殺360周年
  
王怡


歷史記憶的中央集權化

1644年是舊曆甲申年。郭沫若曾作甲申300年祭,祭的是李自成在這一年成王敗寇,功虧一簣。在滿清異族統治的威脅下,漢人農民軍的縱橫,就具有了民族主義視野下的某種正當性。其功德也容易被史家無限誇大。只要他們殺滿狗,他們同時殺漢人也就不打緊。漢人可由漢人來殺,川人可由陝人來殺,但漢人卻萬萬不可被異族殺戮。這就是亂世之中的漢民族主義歷史觀。“敵人的敵人就是我們的朋友”,在這種與暴力革命如出一轍的民族主義邏輯下,不問青紅皂白亂殺一氣的屠夫,就被某種大一統的記憶刻化成了民族英雄。但對被殺戮者而言,區分劊子手的種族卻是沒有意義的。死就是死。良民們橫死在刀槍之下,是一樁極端個人主義的遭遇,而不是某種被假想的集體主義獻祭。敵人的敵人是什麼人?在360年前煙塵四起的成都平原上,一個真實而殘忍的答案是:敵人的敵人張獻忠,不過是更凶殘的敵人。

1644年亂賊張獻忠入川,9月成都淪陷,獻賊稱帝,隨即在成都平原拉開了一幕四川有史以來最殘酷的大屠殺。張獻忠不但殺官紳,也殺士民。更可恨的是上承秦始皇,後接毛澤東的焚書坑儒,他以科舉為名,騙進士、舉人、貢生一萬七千人於青羊宮中,盡數殺戮。古蜀以來四川三千年文明史跌入最黑暗的年代。成都府十室九空,府南兩河“屍為之塞,不能行船”,成都平原頓成曠野,天府之國數年之間竟虎狼遍地。這些基本史實在1949年前的史學界,在海外漢學界都有定論。如蕭一山在東北大學流亡我的家鄉四川三台時撰寫的《清代史》,和詹姆斯•B•帕森斯1957年的論著《一次中國農民起義的頂點:張獻忠在四川1644-1646》,都描寫了張獻忠登峰造極的恐怖統治。幾十年後的劍橋中國史也採納了詹姆斯的觀點。但1949年後的大陸,出於抬高農民起義之合法性、進而彰現中共農民革命之合法性的“唯物主義”需要,史書關於這場大屠殺的史實,均被無良之史家說成是滿清對抗清義軍的造謠侮蔑。如王綱的《清代四川史》,戴逸的《清史》等,都睜眼說瞎話,稱張獻忠部為萬民敬仰、英勇抗清的義師。

然四川的先人含冤不白,五十年來每逢成都城區改造、挖路修渠,都暴殄白骨,現身說法。如《荒書》記載,獻賊入城後“先殺衛所指揮千、百戶,後殺僧人、道士、匠作、醫士,皆令州縣解入成都。殺則投南門外大橋下”。2002年初,成都新修南門大橋下穿隧道,在工地上挖出記載中的萬人坑。我曾聞訊前往河邊觀看,骨白如玉,天地可鑑。一堆一堆,就在眼前。先人360年的冤屈與悲情,迄今仍在歷史教科書的謊言中被子孫抹煞和遺棄。一旦想及此節,令人慾哭無淚,欲泣無聲。

中央集權主義最可怕的一層,就是我們的歷史記憶和知識系統也被逐步地中央集權化。統治者不但在政治上要求犧牲地方服從中央,犧牲今天服從將來;而且在文化上要求犧牲地方記憶,服從宏偉敘事。於是就連我們的苦難都是中央集權化的,如果四川人的哭泣不能被統一到一個相同的哭泣聲中來,四川人的哭泣就會被歷史省略,被民族主義敘事一筆勾銷。一個四川人可能很真誠的為“揚州十日”而垂淚,但他對始自甲申年的成都大屠殺卻可能一無所知。正如我曾經在四川的鄉下特意詢問那些小學生,他們知道中國所有三山五嶽、大河大川的名字,能背誦中國曆史所謂正統朝代的整個譜系。但他竟不知道家鄉的河流和山脈從哪裡來,到哪裡去?不清楚四川三千年以來的歷史脈絡。因為我們的知識譜系,我們的情感方向,從小就是被按照一種中央集權的模式來塑造和培養的。這種模式一步步教會我們愛遙遠的事物勝過愛眼前的花草。教會我們如何對當下的苦難保持麻木,而對抽象的詞彙保持亢奮。

這種模式,成功的培養出一代又一代中央集權體制的崇拜者。地方的記憶,地方的知識,地方的情感,不是在事實上被編排,就是在價值上被藐視。這使眾多的受教育者在最基本的個人情感上,成為了地方主義的痴呆症患者,和集權體制的發燒友。然而地方主義,是鏈接個人主義與國家主義的中介。沒有地方主義的崛起就不可能有政治民主,因為民主首先是一個地方概念,首先意味著政治權力及其來源的本土化。沒有地方記憶的凸現和地方情感的養成,就沒有一種健康的集體主義和政治共同體的立足之地。我若沒有作為一個四川人的驕傲,我作為一個中國人的驕傲就是虛妄的。我若沒有對四川作為一個政治共同體的認同,我對中國作為一個政治共同體的認同就是危險的。如同婚姻是一種最小單位的社會共同體,地方主義也是一種最小化的政治集體主義。地方主義的政治觀是一種中道,既能抗衡無政府的個人主義,又能適度消解虛妄的天下觀與狂熱民族主義。

在眉山人郭沫若式的歷史觀中,張獻忠的抗清被賦予太多的民族大義,被給予李自成之後太多絕望中的厚望。但1644年張獻忠的入川和大屠殺,卻是蜀文化三千年曆史最悲慘的一場浩劫。在這一年,四川人的敵人是張獻忠,而非滿清。因此這一年之於四川的意義,是與其之於中國之一般的意義截然相反的。而與中國之一般相反的地方意義,是否就是沒有意義?如同與全體利益相悖逆的個人利益,是否就是不正當的利益?大陸20年經濟改革的最大成就,就是重新確立了個人利益及其權利主體的正當性。而我們未來政治轉型的目標之一,則是要進一步確立地方利益及地方政治的正當性。

中國曆史上的地方主義和某種自治傳統,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儒家的祖先崇拜和宗祠制度。因為李家的人顯然不會去祭王家的祖先。成都人也不會去拜上海的城隍。因此祭祖的政治意義就是培養地方主義的情感,培養一種源遠流長的本土價值傳統,即宗族與城邦的傳統。這種傳統曾經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秦之後中央集權體制的有效性。但1949年,中共建立了一個依托烏托邦意識形態的、徹底的中央集權政治。在共產黨政權出現之前,人類社會並沒有徹底的集權主義體制。因為只有現代極權主義才能徹底的消滅地方主義和個人主義,從而帶來徹底的中央集權。當古典的地方主義被消滅後,所有的人都同唱一首歌,在政治上都拜同一個生祠(黨啊母親),在文化上都成了炎黃子孫。最近大陸也開始流行祭祀黃帝,因為你若已沒有自己的祖先可祭,你就只有去祭黃帝。如果說祭宗廟是古典地方主義的文化儀式,那麼祭黃帝就是中央集權主義的文化儀式。

因此凸現地方的真相,在文化上伸張地方的苦難,就與在政治上伸張地方的利益幾乎同等重要。都是在一種屈辱的政治生活中,對於中央集權主義的反抗。


外來政權的兩種模式

某種程度上,1644年始作俑的成都大屠殺,只是四川兩千年來外來政權模式的一個必然結局。就像專制主義國家總會發生飢荒一樣,專制主義國家也總會發生屠殺。阿馬蒂亞森的研究,發現民主國家從未發生過大飢荒。事實上民主國家也從未發生過對本國民眾的屠殺。因為民主正是一種根植於地方主義的政治制度,有一本叫做《硬球》的講述美國政壇秘訣的書,作者透露的秘訣之一,就是“一切政治都是地方的”。一種自下而上獲取政治合法性的地方主義,並不能保證杜絕異族侵略者的屠殺,但卻能徹底化解本土執政者發動大屠殺的可能性。

360年前的張獻忠大屠殺,特徵之一就是執政者對民眾的屠殺。獻賊在成都僭位稱帝,建號大順。一般而言,從流寇變成坐寇後,統治者都會開始一個較為開明和溫和的階段。因為涸澤而漁顯然是非理性的。但統治者的理性卻不能給民眾的安全一個包票。因為獻賊大屠殺的另一個特徵就是非理性。在入侵者的屠殺模式中,通過屠殺進行暴力威懾,以及因攻城略地遭到頑強抵抗,傷亡慘重,於是屠城以報復。這是兩種常見的情形。張獻忠九月攻陷成都,只用了4天時間,隨即進行了三日的屠殺。這還可以歸入報復性屠城的入侵者模式中。但獻賊在隨後兩年中進行反覆的屠殺,士農工商無一倖免。這在政治上就完全非理性了。盡管張獻忠也想最後做皇帝,但他顯然沒有信心,知道自己強弩之末,無力改變滿清入關後的大勢。加上坐寇的理性終敵不過流寇的習氣。於是殘忍乖戾,以屠殺為樂。成為中國史上與隋末吃人的反王朱粲不遑多讓的兩大民賊之一。

這也是成都大屠殺與揚州十日或南京大屠殺不同的地方。異族入侵者是否進行屠殺,主要取決於入侵者,而不取決於被屠殺國的國內政治制度。但國內執政者會否屠殺民眾,卻顯然和政治制度密切相關。縱觀四川史,古蜀王國自殷商以來,就是一個獨立於中原的政治文明。先後有魚鳧王朝,杜宇王朝和開明氏王朝。成都發現的殷商時代城市遺址,以今日市區內十二橋為中心,有大約7平方公里的建築物面積,城市規模不但在中國,在當時世界上也首屈一指。公元前310年,秦惠王滅蜀開明王,張儀築成都城。以秦國公子(一說古蜀王后裔)為虛君,置蜀相和太守分掌實權。從此開啟四川的外來政權模式。再到秦始皇廢封建設郡縣,徹底摧毀封建主義和城邦制的多元政治文化,建立大一統中央集權。從此四川的歷史就成為一個被外來政權反覆侵入的歷史。除了趙廣、雍道、李順、王均等幾次本地農民起義短至數月、長不過數年的零星混亂;近2300年的漫長時間,四川人始終臣服於外省人的統治或割據。四川也從一個政治概念下降為一個地理與行政的概念。從此2300年的時間,幾乎沒有一個四川人能夠成為四川的政治領袖,四川的“第一把手”,都由一個千里之外的中央負責供應。

這一點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四川在政治上實行了2000餘年的“計劃經濟”。意味著四川在長達2300年的時間,竟沒有一個本地人有能力領導四川,或者意味著四川人永遠缺乏能力去推舉一個能夠領導自己的領袖?一個千萬人之巨的龐大共同體,就像一個弱智者永遠需要監護,就像一個受災區需要救濟。但四川從來不需要中央給它空投糧食和藥品,四川需要的似乎是政治救濟,它愚昧不堪,所以需要中央不斷的給它空投太守、知府、監軍、觀察使、節度使、巡撫、總督、省委書記和特派稽查員。防止本土化政治領袖的出現,這就是外來政權最核心的一個行政目標。什麼是外來政權?在合法性的來源上非本土化,在地方首長的籍貫上非本土化,在地方首長的遴選上非本土化。有此三點就是典型的外來政權。無論這個外來者是異族還是同族,它的權力都和本地社會、和每一個被統治者沒有血肉的關係,因此也就極易導向一種不負責任的政治。

秦惠王之後四川2000餘年的政治,就是完全符合這三條的外來政治。四川的外來政權有兩種基本模式,一種是中央集權體制有效時的“異地為官”,一種是中央集權體制崩潰時的地方割據。


異地為官

在民主制度下,地方官員受到的制衡主要來自本土民眾的選舉、輿論和其他監督。因此第一,老百姓需要一個本土領袖,他與地方的利益立場是重合的,所以最敢在中樞那裡為地方爭利益。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所以他也最不敢在政治上出賣自己的父老,更遑論屠殺民眾。第二,監督一個家在隔壁的官員,也顯然比監督一個家在東北的南下幹部更容易。因此民主化就意味著本土化。西方各國的選舉法,都要求候選人必須在選區內有程度不一的居住時限。如英國1918年《國民參政法》要求擁有被選舉權的條件是“6個月以上”的居住期限,到1928年降低到3個月。美國也要求參議員、眾議員及州長等官員必須在選舉時是其選出州的居民。這就不僅要求權力的合法性緣自本土,更要求地方首腦出自本土,要求他首先維護本土利益,而不是維護所謂國家整體利益。除了共同防務之外,國家並沒有其他單獨和不變的整體利益可言,所謂國家利益,不過是地方利益在妥協中達成的一個動態結果。如果說封建主義和宗法制度曾經造就了古典的地方主義,民主選舉制度就是現代的地方主義。它們的共同點是都暗含著地方自治的因素,它們同仇敵愾的一個反面就是徹底的中央集權體制。

官員的本土化會慢慢養成本土意識,強化官員的本土立場,從而帶動地方自治,並造就一大批甘願留在本土的地方領袖。對一個集權中樞來說,這會使地方變得難以駕馭。因此集權體制如果不願訴諸本土的民主化,就只能反其道而行之,利用任官的迴避和流動來制衡他們。中央就像一個監護人,用異地為官的方式讓士大夫背井離鄉,羈官數千里。這樣官僚們不是懷鱸魚之思,就是懷五日京兆之心。總之為官的基本目標就成了想法設法離開任職之地。但如此集權中央仍不放心,又用了巡撫制度、總督制度、御史制度、監軍和特務制度等等,使地方行政的層次不斷繁複,大官越來越多,小官越來越少。於是在異地為官的原則下,這樣一個地方政府本質上就是一個外來政權,一個把老百姓當牛羊來放牧的外來政權。所謂牧民,也就是殖民。從秦惠王到胡錦濤,從魏人張儀到隴人張學忠、遼人李春城,四川的公共權力永遠掌握在一批由垂直的中樞人事系統操控的外地幹部手中。這是一種令人寒心,令人喪失起碼政治尊嚴的政體模式。“異地為官”原則是專制主義的一道殺手□,它刻意保持地方權力的非本土化。而權力的非本土化就是地方在政治制度中的客體化,地方政治的客體化也就是本土民眾在政治制度中的非人化。它取消了地方利慾在國家體制中的正當性,取消了民眾作為政治動物的屬性。這樣的地方政府,是一個異己的外來者和“殖民者”,一個量四川之物力,結君上之歡心的攫取者。這樣的地方首領一旦殘暴起來,本質上和異族入侵者沒有絲毫區別。


地方割據

張獻忠的大順是一個地方割據政權。長期以來有一種非常流行的誤解,認為地方割據是地方主義造成的。所以迄今有人一談聯邦主義就色變,以為聯邦主義就意味著國家分裂。其實只要簡單看一下四川兩千年間的地方割據史,就知道地方割據與地方主義無關,地方割據與中央集權有關。

成都歷史上,先後出現公孫述、劉備、李特、段子璋、王建、孟知祥、張獻忠等7個有效的地方政權。這7個政權有兩個特徵,其一是沒有一個四川人。公孫述是陝西扶風人,劉備是涿郡涿縣人,李特是來自甘肅的流民。前蜀王建出生許州舞陽,後蜀孟知祥籍貫邢州龍崗。秦以來佔據四川的地方割據和佔據四川的中央集權一樣,都是外來政權。張儀入川,劉邦入川,劉秀入川,劉備入川,直到蒙古人入川,明玉珍入川,滿清入川,李自成入川,張獻忠入川,以及蔣介石入川,共產黨入川等等。四川2300年的歷史,在政治上就是一個被外來首領不斷進入的歷史。因為四川盆地的地理特徵,這種被侵入的外來政權特徵,和中原各省相比都更為鮮明。其二,這7個割據政權中,除李特和張獻忠是外來的流民領袖,其餘都是舊朝手握重兵的“異地為官”者。劉備是皇叔,公孫述是王莽大將,蜀郡的太守。段子璋是東川節度使,王、孟二人則是西川節度使。

可見地方割據到底從哪裡來,地方割據恰恰是中央集權體制下一個無法根除的腫瘤。 “異地為官”正是軍事割據的本錢。因為一旦中央集權勢微,一個非本土化的地方政權便面臨莫大誘惑與壓力。誘惑是這時候本土和中樞都無力束縛它,地方政權便如脫韁野馬,有能力搖身變為割據勢力。壓力同樣在於這時候本土和中樞都不能給它合法性,各地政權紛紛稱帝就成為一種進攻性的自保之道。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唐末昭宗903年禪位於朱溫,西川仍然沿用昭宗的“天復”年號,但王建撐到907年,王顧左右,還是只能自行稱帝。這就好比總公司出了問題,各地所有沒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就失去了營業資格,要繼續做生意就只能自立門戶。相比之下,異地軍閥的割據又好過外來流民的割據,因為前者在四川均沒有屠殺記錄,但成都歷史上的兩個農民政權,李特和張獻忠,都曾大規模地屠殺過平民。

如果和清末的中央政治危機做一個比較是非常有意思的。當時漢人督撫佔有半壁江山,像張之洞雖是河北人,卻在湖廣經營近20年之久。李鴻章是安徽人,卻照樣任兩江總督。完全打破了中央集權的官僚制度。然而庚子之變中樞出問題,連京師都淪陷了。當時可以說是中國秦漢之後地方主義最鼎盛的年代,但地方主義不但沒有像前朝那樣一哄而散,四分五裂。相反幾位督撫卻策劃了著名的“東南互保”。東南互保的實質,就是地方之間一份聯邦主義的盟約。這是是繼湯誓、周誓之後地方之間的第一次政治盟約。也恰好時值廢封建以來地方主義第一次的崛起。

一個與俗見相反的結論,是地方主義具有統一的渴求,中央集權才頻繁的製造著分裂。一個龐大帝國的中央集權體制就像一個擺鐘,只可能在極端的專制和極端的割據之間反覆。縱觀四川歷史,只有外來政權鳩佔鵲巢的軍事割據,從來沒有因為地方主義鼎盛導致的地方分裂。為什麼呢。一方面,地方主義帶來了本土化的政治認同和政治約束。這是在更大範圍尋求政治認同的一個充滿自信與安全感的前提。一方面,越是缺乏橫向分權的集權體制,就越容易產生割據。憲政民主制度下的三權分立,通常被理解為一種橫向的分權,但其實它也產生一個縱向上的制衡效果。每一級地方政權的三權分立,會瓦解地方首腦的自足性。三權分立恰恰使地方與全國之間的縱向政治關係變得更緊密,更犬牙交錯,而不像集權體制下剛而易折。尤其現代社會一個擁有獨立權威的司法體制的存在,使一個實行三權分立原則的地方政權,在法治的統治方式下幾乎徹底喪失了自立門戶的可能性。再一方面,中央集權主要是指一種縱向的集權,因此中央在理論上可以干預地方的一切政務。但因為帝國實在龐大,行政權在執行上其實是高度分散的。這種分散又沒有一個縱向上明確的章程,即哪些事情屬於地方的權力,哪些事情屬於中央。這個邊界是彈性的,唯一的遊戲規則是“有實力,不怕挑戰”。於是中央強橫的時候,地方官員連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要層層請示。一旦出現弱中央,地方的權柄卻開始無限膨脹。因此中國兩千年集權體制的教訓是,越強調縱向上的行政集權,就越容易導致地方政府的諸侯化。這樣一旦中央出現政治危機,異地為官的諸侯們最大的一種可能就是選擇割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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