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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ton Friedman (191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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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17 20:10: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R.I.P.


天堂沒有政府
 樓主| 發表於 2006-11-17 20: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來閒版開左to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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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0 13:06: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簡拿華路 於 2006-11-17  08:10 PM 發表
R.I.P.


天堂沒有政府



你講到佢好似 anarchist 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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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11-21 22:30:3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ivansclo 於 2006-11-20  01:06 PM 發表



你講到佢好似 anarchist 咁 ....

咁..
天堂政府的手是隱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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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3 22:05:40 | 顯示全部樓層

許寶強﹕沒有公正公義 何來自由經濟? ── 告別Milton Friedman 重讀Adam Smith

作者為嶺南大學(相關新聞 - 網站)文化研究系副教授

經濟學家佛利民逝世,本地傳媒紀念他的文字中,除了把佛氏與自由經濟連在一起外,也有不少提及阿當史密斯,或指史密斯是佛利民的「偶像」,或指佛利民是史密斯的信徒,更有論者斷言當代的經濟學家,沒有人比佛利民更能繼承史密斯的衣谰。而據《華爾街日報》(06年7月22日)在佛氏逝世前發表的訪問,佛氏最想邀請共進晚宴的已故或在世經濟學家當中,史密斯排名第一。

然而,佛氏究竟承繼了史密斯的什麼「衣谰」?除了「無形之手」和「自由放任」等口號之外,本地論者似乎並沒有為我們提供太多的線索。

公義與公正 貫穿史密斯著作

專研史密斯思想的美國維珍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Virginia)商學院教授Patricia H. Werhane指出【註1】,作為18世紀的思想家,阿當史密斯認為:

「社會只有在憲法、秩序和公正的制度框架內才可以運作,而這種框架則具有堅強的社會道德和宗教基礎。」

Werhane進一步指出,公義/公正的論題貫穿史密斯的所有著作中。對Werhane來說,「平等對待」(equality of treatment)和公義/公正是構成史密斯理想中的自由經濟的基本條件,因為「離開公正的框架,任何一種市場都不可能運作」,而「只有當競爭在地位相等的各方面(parties)之(間)進行,市場才最有效率,最為公平」。

Werhane認為,史密斯被廣泛引用的「無形之手」(只在《國富論》中出現了一次)之說,是在公平對待所有市場參與者的前提之下才起作用,如果市場競爭不公平,或法律偏幫某些群體(例如「出現了不誠實的契約、不公平的銀行操作、操控價格的陰謀」),造成壟斷,那麼「無形之手」是無法起覑有效率和公平地分配經濟資源的作用的。

非自由放任 有選擇地干預

另一方面,正如英國劍橋(相關新聞 - 網站)大學歷史與經濟中心主任Emma Rothschild指出,儘管經常被有意或無意地誤解為自由放任的鼓吹者,但史密斯真正針對的,並非是所有的政府干預,而是會造成特權和不公平的干預;而他所指的「政府」,也不僅僅是國家行政機關,還包括教會、地方議會、行會和企業對個體的管規。因此,史密斯除了反對國家限制貨品入口,造就本土企業的壟斷以外,還反對當時英國教區會和教會執事所定下的規條(例如限制窮人自由流動)、反對地方自治團體和行會(guild)對學徒的不合理管制,以及反對東印度(相關新聞 - 網站)公司的壟斷行為等。此外,他又支持對富人的馬車採取累進稅,使「富人的懶散和虛榮,能以非常容易的方式轉化為扶貧的貢獻」【註2】。

史密斯反對的是各種壟斷和伴隨而來的權力濫用。對史密斯來說,壟斷是對自然秩序的邪惡破壞,因此他極力鼓吹要讓成千上萬的小教派、小生產者、工人能夠自由地從事各種宗教和經濟活動,這也是他理想中的自由經濟的真義。

史密斯贊成提高工資減少工時

換句話說,史密斯「質疑的是不公平的法律,並非管制本身」。對史密斯來說,普通工人是最受壓迫的一群,受行會、地區議會(相關新聞 - 網站)和移民法壓迫。因此,《國富論》第5篇表述得很清楚,「社會有責任為窮人提供能夠據以『改善他們狀』或進行競爭的手段」。

史密斯明確指出,他認可某些對工資的規管。《國富論》第5篇這樣寫道﹕

「當規管……對工人有利,就是公義和平等;但當規管有利於老闆時,那就或許並非公義和平等了。」

此外,基於公平原則,史密斯贊成高工資。除了公正,高工資還有其他好處:

「充足的勞動報酬……豐富的生活資料,使勞動者體力增進,而生活改善和晚景優裕的愉快希望,使他們益加努力。所以,高工資地方的勞動者,總是比低工資地方的勞動者活潑、勤勉和敏捷。」

「對充足的勞動報酬發出怨言,就是對最大公共繁榮的必然結果與原因發出悲嘆。」【註3,上卷頁74-75】

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史密斯不僅贊成高工資,還倡議低工時:

「如果僱主聽從理性及人道主義的主宰,就不應常常鼓勵勞動者勤勉,應當要他們適度地工作。我相信,在各個行業,一個能工作適度的人,能夠繼續不斷工作,不僅長期保持健康,而且在一年中做出比其他人更多的工作。」【註3,上卷頁76】

與當代的一些所謂自由經濟學家相反,史密斯對高利潤不滿,遠甚於高工資。在《國富論》第2版以後,他加了一段「現實中,高利潤遠比高工資更趨向提高工作的代價」,因為他認為高利潤比高工資更容易阻礙競爭。史密斯批評當時的英國國會「並沒有法例阻止(企業/行會)合謀降低工作的價格,但卻有很多(法例)阻止(企業)合謀提升工資」,而「所有地方的老闆有默契地以恆常和統一的合謀,把工資壓至其真實比率之下」,並指出老闆只懂投訴高工資的負面後果,而對高利潤帶來的各種惡果卻不發一言【註2, p.93】。Werhane也指出,史密斯批評商人和製造業僱主經常勾結壓低工人工資,而地主則盡量把租金抬高。

結語

不幸的是,強調公平和關注受壓迫工人的福祉的阿當史密斯,死後卻漸漸被後轉化成只講私利、不談道德、鼓吹放任自流和不干預政策的教條主義者。他對於宗教的壟斷及偏見以及企業與行會對工人的不公義壓迫的批判,對政府干預以減少貧困的接納,均受到當代號稱自由經濟信徒的有意歪曲或無意誤讀。

看見長期容忍(甚至托市支持)地產金融業的高利潤和壟斷踐行(例如地產商的內部認購、分批推出、開售時間互不重疊的售樓策略和銀行公會長期的利率協議)、推出製造特權的優才移民法、容許低收入階層工資不斷被壓低、不斷打壓以至消滅成千上萬小販,以至長期封殺公平競爭法的香港,竟然被佛利民奉為自由經濟模範,我們這個終其一生反對高利潤和各種特權壟斷、支持工人自由流動和提高工資、鼓勵成千上萬小生產者自由競爭、說出「各個人的自由……全賴有公平的司法行政」【註3,下卷頁284】的阿當史密斯,是否還願意接受邀請,出席「繼承其衣谰」的「信徒」為他設下的晚宴?

參考資料:

1. Werhane, Patricia H., Adam Smith and His Legacy for Modern Capitalism

2. Rothschild, Emma, Economic Sentiments -- Adam Smith, Condorcet, and the Enlightenment

3. Smith, Adam (1976):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Ed.R.H. Campbell and A.S. Skinner, Oxford: Clarendon Press(中譯:《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上下卷)》,郭大力、王亞南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4)

http://hk.news.yahoo.com/061217/12/1ye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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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3 22:06:26 | 顯示全部樓層

蘋 果 批 : 左 派 的 離 間 計

真 係 無 陰 功 ! 可 憐 佛 老 屍 骨未 寒 , 嶺 大 的 許 寶 強 就 急 不 及 待 出 來 「 抽 水 」 , 指 摘 佛 老 數 典 忘 宗 , 不 懂 國 富 精 神, 無 資 格 繼 承 史 密 斯 的 衣  云 云 。
堂堂 一 個 經 濟 學 泰 斗 , 竟 然 不 懂 國 富 精 神 , 要 許 寶 強 「 指 點 迷 津 」 ? 真 是 天 大 的 笑 話! 不 要 忘 記 , 許 寶 強 只 係 搞 文 化 研 究 , 經 濟 學 不 是 他 的 「 專 業 」 , 卻 又 班 門 弄 斧 , 訓 起 佛 老 來 , 真 是 何 德 何 能 ? 當 然 , 人 總 有 錯 , 佛 老 也 不 例 外 。 要 判 斷 誰 是 誰 非 ,到 底 還 是 要 講 道 理 的 。 問 題 是 , 許 寶 強 究 竟 講 了 甚 麼 「 道 理 」 呢 ?
說 出 來 有點 搞 笑 。 他 聲 稱 「 重 讀 」 《 國 富 論 》 後 , 「 發 現 」 史 密 斯 並 非 「 只 講 私 利 , 不 談 道德 」 , 反 而 有 情 有 義 , 強 調 制 度 要 公 平 , 不 可 偏 私 , 又 贊 成 保 障 弱 勢 社 群 , 認 為 「高 工 資 」 及 「 低 工 時 」 對 工 人 有 利 , 值 得 支 持 。 連 消 帶 打 , 「 暗 寸 」 今 日 以 佛 老 為首 的 自 由 派 , 反 對 公 平 競 爭 法 、 最 低 工 資 及 最 高 工 時 , 是 助 紂 為 虐 , 違 背 了 史 密 斯的 「 原 意 」 。
如 果 史 密 斯 在 天 之 靈 , 知 道 有 人 如 此 「 解 讀 」 他 的 說 話 , 恐 怕 會 氣 得 七 竅 生 煙 。 可 不 是 嗎 ? 撇 除 「 公 平 」 二 字 意 思 含 糊 不 論 ( 可 以 請 李 天 命 ) , 試 問 在 自 由 派 , 有 誰 會 反 對 保 障 弱 勢 社 群 ? 又 有 誰 不 嚮 往 「 少 勞 多 得 」 ? 不 要 將 最 低 工 資 及 最 高工 時 跟 史 密 斯 的 言 論 混 為 一 談 。 前 者 是 方 法 , 後 者 是 目 標 。 目 標 得 一 個 , 方 法 可 以有 很 多 , 如 何 取 捨 , 要 看 成 效 。 立 法 規 管 工 資 工 時 , 只 會 適 得 其 反 , 不 是 一 個 好 方法 。 一 如 口 渴 要 飲 水 , 但 肯 定 不 是 海 水 , 更 加 不 是 天 拿 水 。


如此 簡 單 的 道 理 , 經 濟 人 當 然 明 白 , 不 會 上 當 。 只 是 許 寶 強 的 「 對 象 」 不 是 我 們 , 而是 普 羅 大 眾 ; 透 過 拿 史 密 斯 的 「 好 言 相 勸 」 大 做 文 章 , 陷 自 由 派 於 不 義 , 讓 讀 者 以為 我 們 鼓 吹 「 市 場 萬 能 」 , 排 斥 道 德 , 是 「 偽 自 由 派 」 , 這 實 在 是 天 大 的 枉 ! 無 錯 , 我 們 相 信 市 場 之 能 , 懂 得 自 我 調 節 , 不 用 政 府 胡 亂 干 預 。 但 我 們 也 明 白, 調 節 需 要 時 間 , 是 長 是 短 , 取 決 於 競 爭 的 強 度 。 換 言 之 , 競 爭 愈 激 烈 , 市 場 的 運作 就 愈 暢 順 。 相 反 , 政 府 就 要 發 揮 作 用 , 協 助 市 場 重 回 正 軌 。 但 山 高 皇 帝 遠 , 政 府管 不 了 那 麼 多 , 顧 此 失 彼 在 所 難 免 , 這 時 就 要 靠 我 們 的 自 律 ─ ─ 最 起 碼 的 自 律 , 不要 因 為 冇 王 管 就 胡 作 非 為 。
要 社 會 成 員 自 律 , 離 不 開 道 德 灌 輸 及 倫 理 規 範 。 一 個 最 簡 單 的 例 子 , 你 要 搞 好 清 潔 衞 生 , 政 府 與 市 場 缺 一 不 可 。 但 張 五 常 授 提 醒 我 們 , 若 沒 有 相 應 的 風 俗 習 慣 作 配 合 , 只 會 事 倍 而 功 半 。 風 俗 習 慣 不 是 一 朝 一 夕 , 要 由 細 做 起 , 潛 移 默 化 , 孩 子 注 重 公 德 , 他 們 長 大 後 , 就 會 奉 公 守 法 , 既 可 補 市 場 之 不 足 , 又 能 減 低 政 府 的監 察 費 用 。 由 此 可 見 , 自 由 派 既 非 支 持 無 政 府 主 義 , 也 不 是 「 只 講 私 利 , 不 談 道 德」 。 許 寶 強 以 為 我 們 不 懂 國 富 精 神 , 若 不 是 太 無 知 , 就 是 太 無 賴 , 有 意 混 淆 視 聽 ,離 間 自 由 派 , 欺 騙 讀 者 。
我 無 意 一 竹 篙 打 一 船 人 , 深 知 左 派 也 有 講 道 理 的 。 想 當 年 , 有 一 個 老 左 派 叫 蘭 格 (Oskar Lange) , 是 米 塞 斯 死 對 頭 , 但 承 認 受 到 他 的 發 , 知 道 「 競 爭 」 的 重 要 , 將 之 融 入 計 劃 經 濟 中 , 發 明 「 競 爭 的 社 會 主 義 」 (Competitive Socialism) 。 蘭 格 本 人 不 敢 邀 功 , 建 議 在 中 央 計 劃 局 的 大 廳 豎 立 米 塞 斯 的 銅 像 , 以 垂 永 紀 。 這 是 識 英 雄 重 英 雄 的 表 現 , 怎 會 像 今 日 許 寶 強 之 流 的 左 派 那 麼 無 出 色 , 只 懂 玩 離 間 !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 ... amp;coln_id=6089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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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12-24 01:03:43 | 顯示全部樓層
都唔係彿老既, 都係講adam smith

不過 知多左a. smith的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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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4 02:10:09 | 顯示全部樓層
之前睇到明報篇文走o左去借o左本國富論, 不過英文真係冇乜心機睇

仲有, 想問Friedman 有d 咩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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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12-24 02:31:1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捷禾@Ajax 於 2006-12-24  02:10 AM 發表
之前睇到明報篇文走o左去借o左本國富論, 不過英文真係冇乜心機睇

仲有, 想問Friedman 有d 咩著作

"There's no such thing as free lunch"

http://en.wikipedia.org/wiki/Milton_friedman#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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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4 11:04:3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捷禾@Ajax 於 2006-12-24  02:10 AM 發表
之前睇到明報篇文走o左去借o左本國富論, 不過英文真係冇乜心機睇

仲有, 想問Friedman 有d 咩著作


網上有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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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6 01:51:46 | 顯示全部樓層
唔該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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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12:57:3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簡拿華路 於 2006-12-24  02:31 AM 發表

"There's no such thing as free lunch"

http://en.wikipedia.org/wiki/Milton_friedman#Works


中四己經學既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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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2-7 11:27:29 | 顯示全部樓層

許寶強﹕「誰想去贏一場沒有對手的競賽?」 ——阿當史密斯(Adam Smith)的答案

作者為嶺南大學    文化研究系副教授

梁家傑    與曾蔭權的競選口號,分別是「誰想去贏一場沒有對手的競賽?」和「我會做好呢份工﹗」。本文嘗試猜想阿當史密斯(Adam Smith)會如何回答梁家傑的問題,再看看本地鼓吹自由經濟的辯士有沒有「做好呢份工」?

反壟斷特權才是自由經濟的真義

——再論阿當史密斯的《國富論》

阿當史密斯的《國富論》(全譯應是《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the Nations)全書分兩冊,共5篇,原書約1000頁(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6),不同版本和不同出版社的頁數稍有不同。郭大力和王亞南的中文版全譯(北京    :商務印書館,1994)約900頁;嚴復譯的《原富》則對原書有所刪節。《國富論》主要探討勞動生產力增長的原因和財富的分配、重商主義和重農主義的學理和實踐,以及分析各種國家收入的方式。《國富論》全書絕大部分的篇幅是建基於勞動價值論和對壟斷特權(重商主義)的批評為主的政治經濟學分析。

在《國富論》中,阿當史密斯認為自由競爭能有助國家經濟財富的增長和有利於整個社會的利益,也提到「自利」的重要性。但阿當史密斯清楚指出,缺乏競爭的制約,商人的自利往往會危害國家的整體利益;只有建立真正的自由市場,個人對私利的追求才會產生有利於整個社會的後果。而在18世經歐洲重商主義特權泛濫的歷史脈絡下,要建立自由市場,必須以公義/公正/公平的原則,批判(以至取締)各種形式的壟斷,這恐怕也是阿當史密斯書寫《國富論》的一個主要原因。正如我上次發表的〈沒有公正公義,何來自由經濟?——告別 Milton Friedman, 重讀Adam Smith〉(《明報》2006年12月18日)指出,公義/公正/公平的原則,原是Adam Smith心目中的自由市場基石。

循此我們不難理解為什麼《國富論》花費了極大的篇幅指出重商主義和殖民主義造成的壟斷政策和實踐,以及行會和教區對勞動人口自由的制限,如何導致不利於國家利益的後果(英文版Vol.I pp.132-160,pp.449-524,Vol.II, pp.3-181;中文版上卷頁112-137,下卷頁1-229)。阿當史密斯指出,「擴張市場,縮小競爭,無疑是一般商人的利益。可是前者雖然往往對於公眾有利,後者卻總是和公眾利益相反……因此,這一階級所建議的任何新商業法規,都應當十分小心地加以考察……一般地說,他們的利益,在於欺騙公眾,甚至在於壓迫公眾。」(中文版上卷頁243-244;英文版Vol.I p.278)而他之所以會說「經驗似乎告訴我們法律從未能適當地規管工資」(experience seems to show that law can never regulate [wages] properly, 英文版Vol.I, p.87),如果我們不斷章取義,而是置放於《國富論》的上文下理和阿當史密斯身處的歷史脈絡去理解,當中的「經驗」和「適當」所具體針對的,恐怕並非空泛和一般的「干預規管」原則,而是當時各種偏幫行會和商人階級的壟斷政策和商業法規。

因此,阿當史密斯對「誰想去贏一場沒有對手的競賽?」這問題的答案其實很明顯:就是借助殖民主義擴張市場,並傾向「縮小競爭」、「欺騙公眾」、「壓迫公眾」、追求「排外特權」的「商人」。如果把「誰想去贏一場沒有對手的競賽?」這問題置放於香港社會當下的具體脈絡,答案又是什麼?

倘若政府真的跟循一些自由經濟辯士建議的教條,什麼也不干預,各種充斥在現實世界中的壟斷特權會自動消亡、自由市場會自然出現嗎?在特權泛濫的社會脈絡中否定政府的任何「干預規管」,這種觀點真正支持的,究竟是自由市場?還是反對競爭?

自由經濟辯士又經常指摘經濟學專業以外(如文化研究)的學者不能和不應談經濟問題,他們大概忘記了阿當史密斯在大學的「真正身分」,是講授邏輯、修辭學、法理學的道德哲學教授。這種先驗的指摘,是熱愛自由的表現?還是企圖壟斷對經濟的詮釋、排拒別的學科的競爭?

如果思想/知識也存在一個市場,那麼斷章取義地介紹阿當史密斯,扭曲其他「擺事實講道理」的觀點,嘗試建立唯我獨尊的解讀、企圖壟斷詮釋的作法,是繼承阿當史密斯的「衣谰」?還僅僅是「想去贏一場沒有對手的競賽」?而除了努力排擠競爭對手以外,鼓吹市場教條的自由經濟辯士,究竟有沒有「做好他們份工」?

我上次有關阿當史密斯的文章,惹來了一些包括楊懷康先生在內的本地自由經濟辯士的批評,認為我「鼓吹」「干預規管」,並說我提出阿當史密斯支持「最低工資,最高工時」。

不過,如果楊懷康真的曾「細讀」我的文章,應不難發現,我只是嘗試指出,對公義/公正/公平的重視,貫穿阿當史密斯的所有著作;而基於這些原則,阿當史密斯贊成高工資和低工時。我從來沒有說阿當史密斯贊成「最低工資,最高工時」,也不曾「鼓吹」「干預規管」,因此楊懷康「往我的嘴巴送的說話」,只好原句奉還。

香港的自由經濟辯士 有沒有「做好份工」?

扭曲別人的意思也許只反映了評論者閱讀的輕率,但倘若香港的自由經濟辯士只想教條地推廣一個「只講私利、不談道德、鼓吹放任自流和不干預政策」的阿當史密斯形象,不僅與事實不符,更可能產生阻礙真正的自由經濟思想傳播的後果,因此可以說是沒有「做好份工」——認真又完整地介紹阿當史密斯的自由經濟學說給讀者。

在「思想/知識的市場」介紹阿當史密斯時,自由經濟辯士往往極選擇地忽略他對壟斷特權和商人的批判,也絕口不談他提出的勞動價值論——「勞動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換價值的真實尺度」(中文版上卷頁26,英文版Vol.I p.34),更有意(或「無知」?)地漠視阿當史密斯對公平/公正/公義的重視和對工人福祉的關注。

此外,一些自由經濟辯士似乎特別喜歡針對阿當史密斯同情和支持的工人和低收入階層,經常對最低工資立法、綜援制度、公平競爭法等議題窮追猛打,但對政府的其他干預規管,例如訂定限制個人流動自由的輸入優才計劃和居港權等法例、800人的特權選舉設計、中電和港燈的專利等等支持壟斷/特權的政策法規,卻經常輕輕放過,甚至視而不見。

「自重」和「識英雄重英雄」的自由經濟辯士,願意放棄教條,跟循阿當史密斯建基於詳細歷史分析的方法,研究過去和目前真正阻礙香港市場自由競爭的力量源自何方?願意接受阿當史密斯所倡導的勞動價值論、所重視的公義/公正/公平的原則嗎?願意效法阿當史密斯大力批判破壞競爭的罪魁——總想「減少競爭」的商人財團和支持壟斷行為的殖民政府法規,而非選擇性地針對已備受不公平對待的工人?

嶺大自然藏有嚴復先生的《原富》,但想真正「搞清楚史密斯說了些什麼」,卻放覑英語原典或中文全譯不仔細閱讀,只教人極選擇性和斷章取義地看不完整的翻譯,接受非歷史(ahistorical)和去脈絡(decontextualized)的教條,這樣的「報效」,還是留給擔心被「離間」的「自由派」去享用吧。

http://hk.news.yahoo.com/070204/12/216p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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