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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十大金曲 (可提名15首)
最佳男歌手(可提名5名)
最佳女歌手(可提名5名)
最佳組合(可提名5名)
最佳新人(可提名5名)
最佳作曲作品(可提名5首)
最佳填詞作品(可提名5首)
最佳合唱歌(可提名5首)
最佳唱作人(可提名5名)
最佳大碟(可提名10隻)
提名基制
i.每人可提名15首歌曲作金曲的競逐,十隻大碟作最佳大碟的競逐,其他獎項每人可以提名五個單位/作品.提名人可不用盡提名限額,也可以不用提名每個獎項.
ii.但是十大金曲,最佳作曲作品和最佳填詞作品入選的歌曲必須
1.是華語作品;
2.在2006年被派台或輯錄在2006年出版的大碟上,而該次收錄是該歌手第一次收錄;
3.未曾在上屆頒獎禮中被提名.
iii.最佳新人的入選者必須在2006年首次出碟,而且是華語碟.未出碟者不獲提名資格.同樣地,上年曾被提名的候選人將不能角逐今屆獎項.
iv.所有大碟,最佳作曲作品,最佳填詞作品,最佳合唱歌同樣不接受上年已被提名的角逐.所有提名必需是華語作品.
v.最佳男歌手,女歌手至少要有一支華語派台歌或曾在2006年出華語碟.
vi.最佳唱作人至少要有一支派台歌或一首輯錄在2006年大碟中的作品是由他/她作曲或填詞.組合可以接受,但不可以分開提名,該組合至少要有一支華語派台歌或一首輯錄在2006年大碟中的華語作品是由該組合所有成員作曲或填詞.兩樣工作可分開人選進行.
vii.提名後若需改變需在edit後pm本人,否則作廢;
viii.暫定12月24日香港時間凌晨零時開始接受提名,1月5日零晨零時結束,本人將會開一個post接受所有獎項提名.
[ 本帖最後由 ohcl 於 2006-12-24 03:15 A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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