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簡拿華路 於 2006-12-13 09:21 PM 發表 其實讀書成績都事少 career is what counts 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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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nrytam 於 2006-12-13 09:26 PM 發表 既然你覺得咁重要就放棄她吧 不要勉強自己
原帖由 簡拿華路 於 2006-12-13 09:26 PM 發表 激將法嗎? 謝謝你
原帖由 henrytam 於 2006-12-13 09:34 PM 發表 唔係激將法 我好認真 既然你介意的話就無謂浪費大家時間 如果你心底始終介意 將來你同佢一d不和這件事就會被你提返出來
原帖由 ken809 於 2006-12-13 09:37 PM 發表 嘩... 一陣唶...已經5版
原帖由 簡拿華路 於 2006-12-13 09:37 PM 發表 我識handle 的.. 出post 都係想聽下大家意見 謝謝各位
原帖由 henrytam 於 2006-12-13 09:41 PM 發表 我只係覺得應該忠於自己的感覺
原帖由 henrytam 於 2006-12-13 09:41 PM 發表 因為我地正在認真討論
原帖由 源.京一 於 2006-12-13 09:51 PM 發表 要唔要等你事業有成先搵返佢???
原帖由 henrytam 於 2006-12-13 08:38 PM 發表 你就好... 有這些諗法證明你仲後生 幾年前我都好似係差不多諗法
原帖由 henrytam 於 2006-12-13 08:58 PM 發表 你咁講我會心邪
原帖由 麥旋風 於 2006-12-13 11:04 PM 發表 係咩? 但反而我後生果時(兩、三年前)好有鬥志 好想用事業證明自己 依家反而覺得要證明自己既方法大有的是
原帖由 麥旋風 於 2006-12-13 03:32 PM 發表 或者讀商既會咁諗 但我成日都覺得事業唔可以作為兩個人距離既標準 畢竟感情就係感情,事業就係事業 兩回事黎 做乜係要扯埋一齊講 況且事業唔=本事 一個人可以好識搵錢 好容易俾老細賞識 但唔識得為女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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