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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7 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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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man Rule
當一個球員完結前6個月 , 球員自己可以跟其他球會商議轉會而不需現在球會同意 , 如果球員轉會 , 原屬球會不能收取任何轉會費 ~
但是Bosman rule 只是for UEFA 的國家聯賽內的24歲或以上球員 , 你是可以用Bosman rule 簽24歲以下球員 , 但係你要支付一筆賠償費用(Compensation fee) 給原屬球會
即係例如一個球員06年6月30日約滿 , 你就可以由05年12月30日開始揀approach to sign 唔洗比轉會費而簽佢番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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