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刊物對這位身體力行的女性主義者來說,似乎難以逃避在女性主義陣營內對立的立場。反色情的女性主義者認為色情刊物把女性的身體肆意切割,蔑視女性為一個完整的主體,而且這種對女性身體切割式的凝視(gazing)當然是父權主義自我複製的絕佳場所。如果女性主義真如bell hook在Feminism is for everybody: Passionate Politics (2000)一書中所簡潔定義為對抗性別主義(sexism)的社會運動,那麼女性主義者又那有不「反色」之理?偉儀開宗明義地說她不會如此簡單地處理色情刊物,把它先驗地視為打從「本質上」便壓制女性的父權產物。她選取了一個著重色情刊物如何被消費的角度來出發,回顧色情刊物置身在八十年代至今的香港社經脈絡,為女男和同志提供了一個怎樣的空間。其中一期的《龍虎豹》以大意是〈獻給長時訂閱的女性讀者們〉為題,展示裸露兩點的熱血男模照片。偉儀分析指當時還未有打正旗號的同志刊物,以異性戀男性為銷售對象的色情刊物,因偶爾刊登男模照片而被同志購買,讓她/他們既可以在恐同的社會上作自我掩護,也可以一飽性福。
在整個對話中最令我最感擔憂的是那種沒有「人味」的道德討論。彷彿性工作者的經驗在價值判斷中不佔任何位置,她們只是價值判斷的討論對象,是一個被反覆檢視、評核和分析的客體。她們有血有肉的經驗不值任何考慮。我想這與那位同學最初向偉儀提出「文化VS道德」的問題時已透露了點點端倪。「文化VS道德」實際上是倫理學第一課便強調區分「應然(ought to be)」與「實然(to be)」的「反版」。但是我要提出的質疑是,帶有深刻歷史痕跡的主體經驗是否在作價值判斷時永遠是一無是處,不俱任何參考價值?「應然」與「實然」又是否永遠截然二分,清晰易見?我們能否發展出能夠承載豐富主體經驗的價值/道德觀?一個embodied ethics又會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