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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3-27 1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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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ggio 於 2007-3-27 12:04 PM 發表
點先睇到你篇文 一篇個人創作短篇,另一篇講村上
向村上塗鴉
再一次從圖書館借來村上春樹的小說,連很有型的梁潮偉或伍伯都喜愛讀它,我最佳的麻甩恩物也.
甩不掉的麻甩是,發現上幾手的遺跡:有一佬(我猜是吧)在書內寫上:"我要錢,我要加人工!"和"我要女,我要好女人!"字體潦草但氣勢迫人,筆筆有力的字印壓在二頁後還清晰可見.更顯出他慾望的強烈.
其他讀者看不過眼,寫上:"無聊!"及"加你老母!"猶如互動的留言板一樣.
麻甩當然苦悶,還要渴財,想找地方發洩,才幹此勾當.不怕曝光,任由品評,光脫脫的道出心聲(包括我在內的麻甩心聲).但村上春樹可不是公廁,胡亂在他身上塗鴉,他會嘀嘀咕咕不高興呢.而且麻甩要表態,徵女,不應選<舞.舞.舞>.如果是<挪威的森林>或是<國境之南,太陽以西>,相信會有較好的回應.而留言內容應是"我要食甜甜圈!"或者"有女願意和我一起尋羊和海豚酒店嗎?請add我MSN:...."什至是"村上隆村上龍村上麗奈村上春樹中,邊個係大哥邊個係細路妹?"等等.
我這樣說,犯了基本錯誤.凡圖書館的公物,都不應被破壞.特別是CD,十居其十都沒有歌詞簿.究竟是賣翻版或打口碟的商人拿來魚目混珠,或是某某專愛收藏歌詞簿?
愛書的人,不會太壞.特別是看村上春樹的.想必是非妄顧公德的混球.我只是不想借到一本充滿無聊註腳的書.請放過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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