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表於 2006-9-7 00:27:4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麥旋風 於 2006-9-6 09:18 PM 發表
咪係
唔係解唔解釋既問題
而係解釋完
果個字係咪屬於粗口
冇定義跟既話
好容易會雙重標準
同埋我仍然想知
依條規例立既原因係咩?
唔俾人講粗口既出發點係咩?
因為作討論, 希望呢個 post 有免責條款
有睇情況呢樣野, 正如當年中大學生報粗口封面事件, 我絕對認同軍政容許對粗口原文作討論
何況, 先有先例可援, 之前 ban 登勤已經講明荷蘭橙ban 要因應意思, 如果意思係粗口先 ban, 唔同 9up 等直接 ban; 同埋我原文絕對將荷蘭橙聯繫到登勤講荷蘭足球
我相信如果你咁都不能夠下決定, 我會好懷疑你辦事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