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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3 2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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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納比 at 2005-11-13 08:52 PM:
我只是以你們某些人一樣的角度去看頂包那件事而已,我自己當然是覺得頂包是嚴重罪行,在我眼中,罪行不分大小的
我看你們某些人的reply,有人認為bt不是嚴重罪行,反而係益別人,這是甚麼歪理;若照這角度來看,謝生 ...
不同意還不同意
不未必將他人的意見眨斥為歪理.
什麼是正?什麼是歪?
若把知識產權奉為絕對,則bt版權物品肯定是歪.
但不可否認的是,bt的確在某程度上助長了資訊的傳播.這種傳播反過來可能增加了該版權物的流通,增加其知名度,甚至助長其周邊產品的銷售.這可不是什麼歪理,而是事實.
但細心想想,知識產權是否那麼絕對呢?很多人對此仍是有爭論的.
以藥物界為例,高昂的專利權使藥物價格高昂,偏偏多病的是貧窮的國家.故部分窮國會漠視專利權而自行生產便宜的藥物.
我不是要為bt版權物辯護,犯罪就是犯罪.
不過罪與罰應該相應,而不是因為某些人的利益而將之放大.
[ Last edited by 銀公主 on 13-11-2005 at 09:57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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