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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迅﹕收監10年更好 BT侵權案判入獄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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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4 11:27:31 | 顯示全部樓層
mk 鋒都冇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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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4 15:27:09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銀公主 at 13-11-2005 11:51 PM:


在自由主義的壓倒性教化下,1的見解幾乎是深入每個人的心中.
保護知識產權的其中一個理據是,
若不確保創新者有合理的回報,則無人會願意花費時間和金錢研發新的知識和無形的產物.
問題是,我們要保護這個產權 ...

可是,藥物是患病者必要的東西,而電影並非市民必須看
若電影票價,vcd價格過高,不合理,你可以不看,還有很多選擇,eg其他消遣,等電視台播,
當大多數人不看,價格不是會調節嗎?
正如你可以因太貴選擇不買鑽石,而不是去偷
而一些必須的開支,eg藥物,交通費...的定價才應該受到監管
當然做不做到就.....

另外,你說下載電影/歌曲可以有助宣傳...
很多方法也可以做到宣傳效果,但是是否對他們有益呢??又是不是他們的意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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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4 16:10:41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siriusss at 2005-11-14 03:27 PM:

可是,藥物是患病者必要的東西,而電影並非市民必須看
若電影票價,vcd價格過高,不合理,你可以不看,還有很多選擇,eg其他消遣,等電視台播,
當大多數人不看,價格不是會調節嗎?
正如你可以因太貴選擇不買鑽石,而不 ...


我說過,bt版權物無論如何辯解,都是罪行.我從來沒有想為其脫罪的意思.
(犯了罪就應承擔相應的懲罰.但認為bt坐10年這種可不算是相應吧.)
但我想大家不要太非黑即白.
bt並不是只會帶來損失,也有其有利的地方.
客觀的對待bt的優點和壞處,而不是把人家說的打成歪理.

理並不是只有一個.言之成理就是不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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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4 17:31:07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銀公主 at 2005-11-14 04:10 PM:


我說過,bt版權物無論如何辯解,都是罪行.我從來沒有想為其脫罪的意思.
(犯了罪就應承擔相應的懲罰.但認為bt坐10年這種可不算是相應吧.)
但我想大家不要太非黑即白.
bt並不是只會帶來損失,也有其有利的地方. ...

岩既,就算有99%係壞處,1%係好處都叫有好處,我應該很客觀地看

[ Last edited by 納比 on 14-11-2005 at 05:3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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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4 18:21:15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納比 at 2005-11-14 05:31 PM:

岩既,就算有99%係壞處,1%係好處都叫有好處,我應該很客觀地看

[ Last edited by 納比 on 14-11-2005 at 05:32 PM ]



看到這種回應,我應該正經地回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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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4 20:50:08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銀公主 at 2005-11-14 06:21 PM:



看到這種回應,我應該正經地回答嗎?

別這樣吧,我對你的觀點也很信服,我的言論亦太多漏洞和錯處,但在bt一事上,我的態度是比較激烈的,我對你那bt為產品擁有者增加收益的觀點暫時未能接受,因為我接受不到用一個結果去美化一個錯誤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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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4 20:57:4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承認bt的確有助周邊產品銷售...如果周邊產品唔可以bt下載既話(例子gundam seed)

係香港依種盜版如此猖獗的地方,
bt對廠商既利益之少基本上係可以忽視,
強要說bt有益的話,
感覺上就好似一個香港學生對新奧爾良既學生講:”其實打風都幾好,起碼唔洗返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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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4 21:07:28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納比 at 2005-11-14 08:50 PM:

別這樣吧,我對你的觀點也很信服,我的言論亦太多漏洞和錯處,但在bt一事上,我的態度是比較激烈的,我對你那bt為產品擁有者增加收益的觀點暫時未能接受,因為我接受不到用一個結果去美化一個錯誤的行為


我只是希望大家平常心地對待不同的觀點.
我再三強調無意將bt版權物無罪化,只是要其罪行與懲罰相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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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4 21:17:11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洛奇 at 2005-11-14 08:57 PM:
我承認bt的確有助周邊產品銷售...如果周邊產品唔可以bt下載既話(例子gundam seed)

係香港依種盜版如此猖獗的地方,
bt對廠商既利益之少基本上係可以忽視,
強要說bt有益的 ...


不要因為我說bt在某程度上有益,就以為我想憑著這點支持全部的bt侵權行為.

bt版權物其實包含了很多不同的情況.
以古惑天皇為例,主要是本地電影.這件案件中他的侵權是明顯的,而損害版權持有人的利益也是最深的.
因為本地電影的主要收入是上畫的入場費,bt在同期播出肯定會嚴重影響其收入.

若是免費電視播出的劇集,外國電視播出的動畫呢?
以bt傳播跟使用錄影帶錄下後借給朋友的界線是什麼?可能只是分發的速度問題而已.免費電視的劇集是有版權的,所以也算是bt版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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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4 21:35:49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銀公主 at 14/11/05 21:17:
不要因為我說bt在某程度上有益,就以為我想憑著這點支持全部的bt侵權行為.

bt版權物其實包含了很多不同的情況.
以古惑天皇為例,主要是本地電影.這件案件中他的侵權是明顯的,而損害版權持有人的利益也是最深的.
因為本地電影的主要收入是上畫的入場費,bt在同期播出肯定會嚴重影響其收入.

若是免費電視播出的劇集,外國電視播出的動畫呢?
以bt傳播跟使用錄影帶錄下後借給朋友的界線是什麼?可能只是分發的速度問題而已.免費電視的劇集是有版權的,所以也算是bt版權物.

唔好誤會,
我從來冇諗過你支持bt侵權,
只不過係想就bt對業界有益的議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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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4 22:17:47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洛奇 at 2005-11-14 09:35 PM:

唔好誤會,
我從來冇諗過你支持bt侵權,
只不過係想就bt對業界有益的議題討論


如果以日本動畫來說
bt對周邊商品的帶動是不少的.
從正常途徑,要多久才可以等到本地電視台播呢?
肯定大熱(賣)的gundam seed(從周邊市場來說),也要等兩年.
其他的作品連登場的機會都未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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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5 00:07:31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納比 at 2005-11-14 08:50 PM:

別這樣吧,我對你的觀點也很信服,我的言論亦太多漏洞和錯處,但在bt一事上,我的態度是比較激烈的,我對你那bt為產品擁有者增加收益的觀點暫時未能接受,因為我接受不到用一個結果去美化一個錯誤的行為

如果你o既觀點係BT就係錯誤, 係罪的話
講得再多都係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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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5 01:38:43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納比 at 2005-11-14 20:50:

別這樣吧,我對你的觀點也很信服,我的言論亦太多漏洞和錯處,但在bt一事上,我的態度是比較激烈的,我對你那bt為產品擁有者增加收益的觀點暫時未能接受,因為我接受不到用一個結果去美化一個錯誤的行為


咁鎗同炸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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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5 10:04:38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利迷阿稹 at 2005-11-15 01:38 AM:


咁鎗同炸藥呢?

你點睇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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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5 17:20:52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阿sa at 2005-11-14 11:27 AM:
mk 鋒都冇事啦...

楊受城先唔比佢咁易有事 , 仲有成10年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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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21 08:48:21 | 顯示全部樓層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 ... 540&group_id=11

窮人no way的版權法
--小狼

在網絡上,有人談起版權法,發現它純粹是把窮人的藝術享受權列為罪行的一盤「法」:

買了正版CD再轉MP3出街聽是犯法的

下載 MP3 鈴聲又是犯法的

錄電視節目是犯法的

錄電台節目是犯法的

Singing Contest 唱有版權的歌冇比錢 CASH 是犯法的

在街上唱有版權的歌,冇比錢 CASH 是犯法的

在街上吹口哨 (有版權的歌) 冇比錢 CASH 是犯法的

電台播歌,而你正公開播放電台節目,被其他人聽到,CASH 亦指稱是侵犯版權

士多老闆開收音機,電台正播歌,人地買汽水聽到.... 據 CASH 說, 這要付版權費的


言論及創作自由研討會很不合理嗎? 它卻是現行的版權法。有網友更直指,口稱尊重藝術,尊重創作的CASH,只是一個獲法例授權的名正言順的黑社會,「衰過收陀地」。

這個蠶蝕創作的「黑社會」,一般創作的人卻不能替它「Election」。

來源
http://www.e-politics21.org/webn ... p;article_id=25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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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21 10:31:48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FlyingDonkey at 2005-11-21 08:48 AM:
Singing Contest 唱有版權的歌冇比錢 CASH 是犯法的

在街上唱有版權的歌,冇比錢 CASH 是犯法的

在街上吹口哨 (有版權的歌) 冇比錢 CASH 是犯法的

電台播歌,而你正公開播放電台節目,被其他人聽到,CASH 亦指稱是侵犯版權

士多老闆開收音機,電台正播歌,人地買汽水聽到.... 據 CASH 說, 這要付版權費的


言論及創作自由研討會很不合理嗎? 它卻是現行的版權法。有網友更直指,口稱尊重藝術,尊重創作的CASH,只是一個獲法例授權的名正言順的黑社會,「衰過收陀地」。

這個蠶蝕創作的「黑社會」,一般創作的人卻不能替它「Election」。


CASH真係冇改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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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21 22:53:19 | 顯示全部樓層
買了正版CD再轉MP3出街聽是犯法的

下載 MP3 鈴聲又是犯法的

錄電視節目是犯法的

錄電台節目是犯法的

Singing Contest 唱有版權的歌冇比錢 CASH 是犯法的

在街上唱有版權的歌,冇比錢 CASH 是犯法的

在街上吹口哨 (有版權的歌) 冇比錢 CASH 是犯法的

電台播歌,而你正公開播放電台節目,被其他人聽到,CASH 亦指稱是侵犯版權

士多老闆開收音機,電台正播歌,人地買汽水聽到.... 據 CASH 說, 這要付版權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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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21 23:39:49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FlyingDonkey at 2005-11-21 08:48: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 ... 540&group_id=11

窮人no way的版權法
--小狼

在網絡上,有人談起版權法,發現它純粹是把窮人的藝術享受權列為罪行的一盤「法」:

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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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22 02:04:27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FlyingDonkey at 21-11-2005 08:48 AM: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 ... 540&group_id=11

窮人no way的版權法
--小狼

在網絡上,有人談起版權法,發現它純粹是把窮人的藝術享受權列為罪行的一盤「法」:

買 ...

走火入魔

財迷心"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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