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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Raul

教育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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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4 00:33:43 | 顯示全部樓層
李國章擬任澳大學校董

教統局指不違守則合約


【 明 報 專 訊 】 就 有 報 道 指 教 育 統 籌 局 長 李 國 章 擬 接 受 澳 洲 墨 爾 本 大 學 之 邀 加 入 校 董 會 , 有 可 能 違 反 問 責 官 員 合 約 , 教 統 局 長 新 聞 秘 書 強 調 , 局 長 雖 仍 未 正 式 接 受 有 關 委 任 , 但 認 為 當 該 校 校 董 並 無 酬 勞 、 他 亦 只 打 算 用 自 己 的 假 期 去 參 加 會 議 , 不 認 為 有 違 反 任 何 守 則 或 合 約 。


不 過 , 新 聞 秘 書 亦 補 充 , 局 長 透 過 電 郵 看 過 對 方 的 委 任 書 後 , 已 將 之 轉 交 特 首 辦 處 理 , 待 確 認 有 關 委 任 無 問 題 之 後 , 才 決 定 是 否 正 式 接 受 。


教 統 局 發 言 人 指 , 李 國 章 教 授 很 榮 幸 獲 該 校 委 任 加 入 其 校 董 會 , 並 將 藉 此 機 會 加 強 澳 洲 與 香 港 兩 地 高 等 教 育 界 的 溝 通 和 合 作 。


根 據 主 要 官 員 守 則 , 官 員 在 任 期 內 除 非 獲 行 政 長 官 書 面 同 意 , 否 則 不 可 「 直 接 或 間 接 參 與 任 何 其 他 行 業 、 商 業 、 職 業 、 商 行 、 公 司 ( 私 營 或 公 營 ) 、 商 會 或 其 他 類 似 組 織 、 公 共 機 構 或 私 營 專 業 服 務 機 構 的 工 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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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7-4 00:53:48 | 顯示全部樓層
airkid你快入黎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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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4 16:11:05 | 顯示全部樓層
爭 議 不 宜 妨 礙 合 作  
  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和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最近兩天透過大氣電波,就校本管理問題展開不客氣的舌戰,表面上是圍繞教育撥款「歧視」不設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真正的角力,仍然是教會希望抓緊辦學團體對學校的管理權。

  陳日君口中的這場「戰爭」,早在教統局三年前建議立例規定所有學校設立法團校董會時,已經展開。當局希望以法團校董會的形式來推行校本管理,讓校方有較大的自主權彈性運用撥款,同時加強家長與校友參與監察校政,確保善用資源。不過,部分主要辦學團體,包括天主教、聖公會和循道理聯合教會,卻認為有關改革架空辦學團體,對其貫徹教育理念設置障礙。

  有關的爭拗沒有隨立法會通過有關法例而結束。教統局為了令計畫早日落實,「利誘」學校早日成立法團校董會,有關撥款將在本星期五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上討論。陳日君批評這是用「卑鄙的手段」強逼教會學校立刻就範,還威脅要針對政府的手法採取法律行動,惹來李國章回應﹕「與其花錢打官司,不如將資源用於教育。」

  以新思維破僵局

  事態發展至今,如果單是圍繞撥款問題,還有斟酌餘地﹔但涉及到條例本身,卻誰也說服不了誰。由於法例容許學校最遲可待二○一○年才成立法團校董會,教會的策略,似乎是盡量延後實施,期間按照教育統籌委員會七號報告書的建議,在校政執行委員會引入家長、校友和教師代表,作為達至校本管理的另一選擇,供立法會在二○○八年檢討有關條例時參考。

  本港教育發展在政府與民間辦學團體合作下,成績驕人。現在主要辦學團體負責人和政府官員之間惡言相向,甚至可能對簿公堂,是很可惜的事。最理想的情況是雙方都有新思維打破僵局﹔退而求其次,即使雙方無法達成協議,也希望雙方的分歧,不至破壞多年來的合作關係,影響向下一代提供優質教育。

singtao 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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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5 01:00:33 | 顯示全部樓層
陳 日 君 、 李 國 章 罵 戰 不 絕

【 本 報 訊 】 教 育 統 籌 局 被 指 漠 視 部 份 辦 學 團 體 反 對 , 堅 持 在 本 周 五 向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申 請 撥 款 , 支 援 優 先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學 校 。 教 統 局 局 長 李 國 章 昨 否 認 當 局 手 段 卑 鄙 , 指 資 助 合 情 合 理 , 並 「 回 敬 」 持 反 對 意 見 的 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主 教 陳 日 君 , 「 訓 示 」 對 方 當 主 教 之 道 ; 陳 日 君 則 直 斥 李 國 章 「 講 廢 話 」 。
教 統 局 將 向 立 法 會 申 請 三 點 五 億 元 撥 款 , 提 出 三 項 支 援 學 校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措 施 , 包 括 學 校 可 獲 三 十 五 萬 元 「 起 動 費 」 、 為 校 董 會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及 靈 活 運 用 一 筆 過 撥 款 ; 陳 日 君 日 前 直 斥 教 統 局 手 段 卑 鄙 , 迫 學 校 就 範 , 會 司 法 覆 核 政 府 的 做 法 。


問 主 教 「 係 咪 要 打 仗 」
李 國 章 昨 出 席 一 公 開 場 合 後 表 示 , 希 望 陳 日 君 能 平 心 靜 氣 討 論 , 把 用 於 司 法 覆 核 的 資 源 投 放 在 學 生 身 上 , 並 「 訓 示 」 對 方 當 主 教 之 道 , 「 我 希 望 主 教 真 係 深 思 , 身 為 主 教 係 咪 要 去 打 仗 呢 ? 係 咪 要 去 戰 爭 呢 ? 係 咪 要 去 搏 鬥 呢 ? 」
陳 日 君 回 應 時 指 李 的 言 論 是 「 廢 話 」 , 「 大 家 都 知 道 我  唔 係 鍾 意 打 官 司 , 只 係 無 辦 法 , 司 法 覆 核 係 法 治 社 會  面 唯 一 可 以 做  。 」 對 於 當 局 答 應 兩 年 檢 討 是 否 繼 續 提 供 津 貼 , 陳 日 君 不 認 為 是 讓 步 , 「 佢 咁 樣 只 算 係 改 正 … … 佢 用 三 個 方 法 去 壓 迫 我  , 欺 負 我  , 即 係 最 初 打 我  三 個 巴 掌 ,  家 就 打 兩 個 巴 掌 , 咁 就 係  咩 ? 」 立 法 會 議 員 余 若 薇 昨 出 席 一 活 動 後 稱 , 對 李 國 章 與 辦 學 團 體 關 係 惡 劣 感 沮 喪 , 認 為 李 不 應 視 「 嗌 交 」 為 工 作 一 部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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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5 01:05:40 | 顯示全部樓層
課程主任﹕學生擔心可不讀


【 明 報 專 訊 】 對 於 護 士 課 程 未 獲 護 士 管 理 局 專 業 認 可 便 開 課 , 本 身 是 衛 生 服 務 界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公 開 大 學 護 理 學 榮 譽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主 任 李 國 麟 坦 言 ﹕ 「 如 果 學 生 擔 心 , 可 作 一 個 選 擇 , 便 是 不 讀 。 」 他 笑 言 有 信 心 課 程 最 終 可 獲 認 可 資 格 ﹕ 「 4 年 之 後 都 不 能 取 得 認 可 的 話 , 可 能 第 一 個 走 的 是 我 。 」


記 者 翻 查 有 關 課 程 介 紹 資 料 和 網 頁 , 發 現 該 校 的 兩 個 護 理 學 和 精 神 健 康 護 理 學 高 級 文 憑 課 程 , 均 有 列 明 課 程 已 獲 護 士 管 理 局 認 可 , 但 4 年 制 的 「 學 位 課 程 」 宣 傳 單 張 卻 沒 列 明 課 程 已 取 得 專 業 認 可 。


「 間 間 大 學 都 是 開 了 課 才 獲 認 可 」


對 於 課 程 未 獲 認 可 先 收 生 , 李 國 麟 反 指 「 間 間 大 學 , 當 初 開 辦 護 士 課 程 , 也 是 開 了 課 後 才 獲 得 認 可 , 我 自 己 坐 在 管 理 局 我 都 經 歷 過 晒 , 個 個 都 明 白 」 。


公 大 護 理 學 榮 譽 學 士 學 位 ( 普 通 科 / 精 神 科 ) 課 程 和 香 港 科 技 專 上 學 院 護 理 學 副 學 士 課 程 分 別 為 4 年 及 3 年 全 日 制 課 程 , 前 者 首 2 年 學 費 為 42,240 元 , 第 3 、 4 年 學 費 分 別 49,400 元 ﹔ 後 者 首 2 年 學 費 為 39,600 元 , 第 3 年 由 40,000 至 48,000 元 。


護 士 管 理 局 前 主 席 、 理 工 大 學 醫 療 及 社 會 科 學 院 院 長 汪 國 成 表 示 , 以 往 大 學 開 設 護 士 課 程 , 一 般 是 同 一 時 間 接 受 護 理 管 理 局 審 批 和 開 設 課 程 , 不 會 未 向 護 士 管 理 局 作 任 何 申 請 已 招 生 , 不 過 , 汪 國 成 相 信 , 是 次 事 件 可 能 是 「 時 間 配 合 」 的 問 題 , 可 能 公 大 設 立 課 程 時 間 太 趕 , 但 最 終 不 獲 批 的 機 會 應 該 很 微 。


至 於 批 核 課 程 要 多 久 , 李 國 麟 說 「 很 難 講 」 , 就 像 他 開 辦 首 個 高 級 文 憑 護 士 課 程 便 用 了 4 年 時 間 , 但 其 後 開 辦 第 二 個 精 神 科 護 士 課 程 則 只 需 半 年 已 獲 批 。 他 指 現 在 招 收 學 生 , 是 4 年 之 後 才 取 牌 , 「 有 4 年 時 間 , 怎 樣 趕 也 會 趕 到 」 。


該 個 由 公 大 、 養 和 醫 院 及 青 山 醫 院 精 神 健 康 學 院 護 理 教 育 中 心 合 辦 的 護 理 學 榮 譽 學 士 學 位 ( 普 通 科 / 精 神 科 ) 課 程 , 預 算 普 通 科 和 精 神 科 各 收 生 60 多 人 和 40 人 , 李 指 目 前 課 程 收 生 反 應 理 想 , 已 有 約 200 人 報 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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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5 01:05:57 | 顯示全部樓層
護士續缺 養和再招40學護


【 明 報 專 訊 】 自 護 士 走 上 學 位 化 及 醫 管 局 轄 下 護 士 學 校 全 面 關 閉 後 , 近 年 護 士 人 手 不 足 問 題 持 續 , 養 和 醫 院 今 年 將 繼 續 「 自 救 」 , 再 次 招 收 約 40 名 登 記 護 士 學 生 , 該 院 亦 正 積 極 考 慮 與 「 出 名 的 大 學 」 掛  , 合 辦 註 冊 護 士 學 位 課 程 , 初 步 構 思 該 課 程 主 要 在 養 和 授 課 和 實 習 , 學 生 更 有 薪 金 作 津 貼 。


擬 與 名 大 學 掛  開 學 士 課 程


養 和 醫 院 副 院 長 鄺 國 熙 說 , 醫 院 其 實 很 需 要 登 記 護 士 , 且 不 是 很 多 人 可 考 入 大 學 , 但 他 們 一 樣 有 誠 意 加 入 護 士 專 業 行 列 , 故 他 們 今 年 會 繼 續 招 收 登 記 護 士 學 生 。 他 感 嘆 , 政 府 一 直 未 有 正 視 私 家 醫 院 護 士 不 足 問 題 , 故 他 們 唯 有 「 自 救 」 , 其 他 私 家 醫 院 也 希 望 養 和 可 以 幫 他 們 培 訓 護 士 。


現 時 除 了 養 和 , 聖 德 勒 撒 醫 院 亦 有 自 己 招 收 登 記 護 士 學 生 。 鄺 國 熙 說 , 除 了 登 記 護 士 , 他 們 現 在 研 究 開 辦 4 年 制 註 冊 護 士 學 位 課 程 , 初 步 構 思 是 與 一 所 出 名 的 大 學 掛  , 「 因 要 頒 學 位 , 故 哪 間 大 學 頒 學 位 也 非 常 重 要 」 , 鄺 說 , 現 在 他 們 仍 在 研 究 計 劃 的 可 行 性 , 以 及 物 色 合 作 伙 伴 。


至 於 現 時 養 和 與 公 大 合 辦 的 護 理 學 榮 譽 學 位 課 程 , 鄺 國 熙 指 他 們 主 要 是 提 供 學 生 實 習 場 所 , 與 他 們 構 思 中 的 自 行 開 設 學 位 課 程 不 同 。


政 府 月 前 回 答 立 法 會 就 護 士 人 手 不 足 的 提 問 時 , 清 楚 表 明 未 來 兩 年 護 士 畢 業 生 將 持 續 不 足 , 估 計 公 營 和 私 營 醫 療 機 構 及 福 利 機 構 , 每 年 合 共 要 增 加 約 600 名 護 士 應 付 長 遠 需 求 , 但 今 年 和 明 年 的 新 護 士 畢 業 生 則 只 有 516 至 567 人 。 當 局 亦 會 在 05/06 至 07/08 的 3 個 學 年 內 , 將 護 士 學 位 學 額 由 450 個 增 至 518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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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5 01:06:18 | 顯示全部樓層
公大護士課程被投訴誤導

未申請妥專業認可資格


【 明 報 專 訊 】 近 年 護 士 人 手 短 缺 , 護 士 學 生 不 愁 出 路 。 公 開 大 學 和 科 技 專 上 書 院 看 準 培 訓 護 士 學 生 大 有 市 場 , 今 年 分 別 新 設 「 護 理 學 榮 譽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 和 「 護 理 學 副 學 士 課 程 」 。 然 而 , 本 報 發 現 該 兩 課 程 根 本 未 向 護 士 管 理 局 申 請 專 業 認 可 資 格 , 已 先 行 招 生 準 備 9 、 10 月 開 課 。 護 士 管 理 局 表 明 , 若 課 程 最 終 不 獲 他 們 批 核 , 學 生 苦 讀 3 、 4 年 , 付 出 10 多 萬 學 費 , 也 不 能 成 為 註 冊 護 士 。


立 法 會 衛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席 鄭 家 富 和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副 主 席 余 若 薇 均 認 為 , 公 開 大 學 應 清 楚 向 報 讀 學 生 交 代 有 關 護 士 課 程 仍 未 取 得 專 業 認 可 資 格 , 以 及 有 關 的 申 請 程 序 進 展 , 以 免 造 成 誤 導 之 嫌 。 鄭 更 指 , 當 局 須 檢 討 有 關 政 策 及 法 例 是 否 需 要 修 改 , 規 定 類 似 培 訓 專 業 人 員 的 課 程 , 或 須 先 獲 得 有 關 專 業 管 理 局 認 可 資 格 , 才 能 招 生 開 班 。


本 報 接 獲 投 訴 , 指 公 大 舉 辦 的 兩 個 護 士 課 程 均 未 獲 認 可 專 業 資 格 。 本 報 遂 求 證 於 公 大 護 理 學 榮 譽 學 士 學 位 ( 普 通 科 / 精 神 科 ) 課 程 主 任 、 公 大 助 理 教 授 兼 立 法 會 議 員 李 國 麟 。 李 承 認 ﹕ 「 我 們 從 來 沒 有 說 過 這 課 程 一 定 搞 掂 , 搞 掂  就 可 以 做 註 冊 護 士 , 我 們 從 沒 有 講 過 。 」


李 強 調 , 「 這 是 大 學 認 可 課 程 , 學 術 資 格 無 問 題 」 , 至 於 專 業 資 格 , 他 指 已 將 此 課 程 資 料 呈 交 護 士 管 理 局 , 現 正 等 待 批 核 。 至 於 專 業 資 格 , 若 最 終 課 程 未 獲 認 可 , 他 們 也 可 推 薦 學 生 自 行 向 護 士 管 理 局 報 考 專 業 試 , 而 過 去 大 學 開 設 護 士 學 位 課 程 也 是 一 邊 招 生 一 邊 申 請 專 業 認 可 的 ( 見 另 稿 ) 。


本 報 記 者 日 前 曾 以 報 讀 者 身 分 , 向 公 大 課 程 報 名 詢 問 處 查 詢 有 關 課 程 是 否 已 獲 護 士 管 理 局 認 可 , 職 員 多 次 表 明 課 程 已 獲 認 可 。


校 方 稱 已 交 申 請 局 方 稱 未 接 過


不 過 , 護 士 管 理 局 的 回 應 卻 是 另 一 個 版 本 。 該 局 秘 書 處 表 示 , 上 述 兩 個 公 大 和 科 技 專 上 書 院 合 辦 的 護 士 課 程 , 「 完 全 未 有 向 護 士 管 理 局 申 請 批 核 專 業 認 可 資 格 」 , 而 未 獲 專 業 認 可 護 士 課 程 的 畢 業 生 , 未 必 一 定 有 資 格 自 行 向 該 局 報 考 專 業 試 , 即 使 符 合 考 試 資 格 , 當 局 亦 不 會 理 會 之 前 修 讀 過 護 士 課 程 成 績 。


畢 業 生 未 必 可 考 專 業 試


護 士 管 理 局 發 言 人 不 諱 言 ﹕ 「 看 到 ( 公 大 和 科 技 專 上 書 院 有 關 護 士 課 程 招 生 ) 廣 告 也 覺 奇 怪 , 但 我 們 無 可 能 幫 他 們 通 知 學 生 , 說 課 程 未 得 到 護 士 管 理 局 認 可 … … 其 實 真 的 不 太 妥 當 , 因 現 時 亦 有 一 些 課 程 也 先 作 正 規 申 請 獲 批 才 招 生 。 」 發 言 人 補 充 , 護 士 管 理 局 並 無 任 何 條 文 規 定 院 校 開 辦 的 護 士 課 程 要 先 獲 得 當 局 認 可 專 業 資 格 , 才 可 招 生 開 課 。


李 國 麟 指 他 們 是 在 6 月 26 、 27 日 向 護 士 管 理 局 遞 交 申 請 認 可 資 料 , 郵 件 未 呈 交 到 局 方 手 上 絕 不 出 奇 。 本 報 記 者 是 在 7 月 2 日 向 護 士 管 理 局 查 問 有 關 課 程 的 認 可 資 格 。


與 公 大 合 辦 該 課 程 、 提 供 護 士 生 實 習 場 地 的 養 和 醫 院 , 其 副 院 長 鄺 國 熙 亦 對 該 課 程 未 有 申 請 認 可 表 示 莫 名 其 妙 和 不 知 情 ﹕ 「 這 我 也 不 知 道 , 我 所 知 的 是 以 為 米 已 成 炊 , 登 了 報 紙 招 生 , 還 不 是 米 已 成 炊 ﹖ 」 他 表 示 要 向 負 責 同 事 了 解 事 件 。


明 報 記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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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5 01:07:04 | 顯示全部樓層
李國章促教區資源用於學生

法團校董會津貼爭議 陳日君擬興訟


【 明 報 專 訊 】 對 於 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主 教 陳 日 君 , 再 度 抨 擊 政 府 向 按 校 本 條 例 成 立 「 法 團 校 董 會 」 的 學 校 提 供 津 貼 , 教 統 局 長 李 國 章 昨 表 示 遺 憾 , 他 認 為 香 港 人 討 厭 爭 拗 , 希 望 主 教 平 心 靜 氣 討 論 。 他 又 認 為 , 教 區 有 資 源 的 話 , 應 花 在 學 生 身 上 , 而 非 跟 政 府 打 官 司 。


張 文 光 ﹕ 研 究 覆 核 機 會


教 育 統 籌 局 向 立 法 會 申 請 為 數 3.5 億 元 的 撥 款 , 凡 於 08/09 年 度 前 按 校 本 條 例 成 立 「 法 團 校 董 會 」 的 學 校 , 都 可 獲 局 方 一 筆 過 35 萬 元 的 資 助 , 財 務 委 員 會 本 周 五 將 討 論 這 份 財 務 文 件 。


陳 日 君 曾 表 明 , 若 局 方 堅 持 採 取 這 方 案 , 便 會 採 取 法 律 行 動 ,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 教 協 會 長 張 文 光 昨 表 示 , 今 日 會 要 求 立 法 會 的 法 律 顧 問 研 究 , 財 會 一 旦 通 過 撥 款 , 會 否 有 被 司 法 覆 核 的 機 會 , 若 不 能 排 除 這 機 會 , 他 寧 願 押 後 討 論 撥 款 , 好 讓 局 長 與 教 區 討 論 解 決 方 案 。


三 政 黨 支 持 資 助 撥 款


不 過 , 立 法 會 其 他 主 要 政 黨 包 括 民 建 聯 、 自 由 黨 、 工 聯 會 都 支 持 如 期 投 票 通 過 撥 款 。 民 建 聯 主 席 馬 力 說 ﹕ 「 無 得 避 ﹗ 不 能 為 了 這 個 可 能 而 不 處 理 。 」 自 由 黨 張 宇 人 說 , 不 少 學 校 急 需 這 筆 資 助 。 工 聯 會 鄺 志 堅 說 , 看 不 到 教 區 提 出 司 法 覆 核 的 理 據 。 按 數 個 黨 派 的 取 向 , 立 法 會 通 過 撥 款 機 會 甚 大 。


不 過 , 教 統 局 長 李 國 章 仍 不 敢 鬆 懈 , 他 昨 天 出 席 活 動 時 , 呼 籲 議 員 支 持 撥 款 ﹔ 對 於 陳 日 君 指 摘 政 府 利 誘 學 校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 是 卑 鄙 手 段 的 言 論 , 他 表 示 遺 憾 。


「 身 為 主 教 是 否 要 打 仗 ﹖ 」


對 於 陳 日 君 形 容 事 件 是 一 場 不 休 止 的 戰 爭 , 李 國 章 不 認 同 這 個 看 法 , 他 說 ﹕ 「 希 望 主 教 深 思 , 諗 一 諗 , 身 為 主 教 是 否 要 打 仗 ﹖ 是 否 要 去 戰 爭 ﹖ 是 否 要 搏 鬥 ﹖ 我 好 遺 憾 主 教 採 取 這 個 態 度 , 我 們 不 想 跟 人 爭 拗 , 我 們 是 要 和 諧 。 我 們 做 的 事 是 有 道 理 , 大 家 都 是 講 道 理 的 , 為 何 要 爭 爭 拗 拗 ﹖ 要 香 港 打 打 殺 殺 ﹖ 我 自 己 是 香 港 人 , 我 都 好 討 厭 經 常 爭 爭 拗 拗 , 係 唔 係 都 嘈 一 輪 。 」


李 國 章 指 出 , 成 立 「 法 團 校 董 會 」 得 到 家 長 支 持 , 他 又 對 陳 日 君 指 或 會 透 過 法 律 途 徑 解 決 問 題 , 感 到 遺 憾 , 他 說 ﹕ 「 如 果 學 校 有 錢 , 希 望 錢 可 以 用 在 學 生 身 上 , 這 樣 更 有 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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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5 21:58:37 | 顯示全部樓層
陳 日 君 李 國 章 有 望 息 罵 戰

【 本 報 訊 】 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與 教 育 統 籌 局 , 就 支 援 學 校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爭 拗 有 望 解 決 。 一 直 表 示 要 就 事 件 提 出 司 法 覆 核 的 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主 教 陳 日 君 , 昨 日 才 得 悉 原 來 教 統 局 早 在 上 周 四 已 應 教 會 要 求 , 就 支 援 案 作 出 兩 項 修 訂 , 主 教 表 明 「 如 果  錢 撥 款 係 公 道 , 我  當 然 無 異 議 。 」 但 教 統 局 一 直 沒 知 會 陳 日 君 , 令 他 與 局 長 李 國 章 連 日 來 隔 空 互 罵 。

當 局 無 知 會   無 端 拗 一 場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本 周 五 , 將 商 討 教 統 局 向 法 團 校 董 會 提 供 的 支 援 措 施 。 教 統 局 文 件 中 , 改 為 會 向 在 ○ 九 年 七 月 一 日 前 籌 劃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學 校 , 發 放 一 次 性 三 十 五 萬 元 「 起 動 費 」 。 教 統 局 原 建 議 是 在 ○ 五 / ○ 六 至 ○ 八 / ○ 九 學 年 期 間 ,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學 校 , 最 多 可 連 續 四 年 、 每 年 獲 得 三 十 五 萬 元 起 動 費 。 換 言 之 , 在 ○ 九 年 才 籌 劃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學 校 便 只 得 一 年 起 動 費 。
陳 日 君 曾 表 明 , 不 會 在 二 ○ 一 ○ 年 限 期 前 在 轄 下 學 校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 批 評 措 施 對 學 校 不 公 , 與 聖 公 會 及 循 道 衛 理 聯 合 教 會 聯 手 反 對 , 要 求 當 局 一 視 同 仁 , 否 則 會 提 司 法 覆 核 。
立 法 會 教 育 界 議 員 張 文 光 , 昨 晚 在 商 台 節 目 《 左 右 大 局 》 中 告 知 陳 日 君 有 關 修 訂 , 主 教 知 悉 後 表 示 , 「 如 果 ○ 九 年 提 出 成 立 章 程 , 佢 一 樣 撥 款 畀 我  , 好 公 道 , 如 到 睇 到 呢 點 , 我  會 滿 意 。 」


一 筆 過 撥 款   仍 存 爭 議 點
     
陳 日 君 批 評 教 統 局 沒 有 說 清 楚 , 局 長 李 國 章 連 日 來 也 只 顧  還 擊 他 的 批 評 , 「 佢 ( 李 國 章 ) 第 一 句 應 話 , 主 教 , 我  已 經 修 訂  。 」 他 明 言 希 望 停 戰 , 「 我  好 厭 戰 ! 」
不 過 教 統 局 堅 持 , 不 會 讓 未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學 校 , 每 年 靈 活 運 用 三 百 萬 元 ( 小 學 ) 或 五 百 萬 元 ( 中 學 ) 的 一 筆 過 撥 款 , 陳 日 君 要 求 當 局 再 放 寬 這 點 。 張 文 光 表 示 , 這 點 仍 可 成 為 辦 學 團 體 尋 求 司 法 覆 核 的 地 方 , 他 已 尋 求 法 律 意 見 。
聖 公 會 教 育 幹 事 夏 永 豪 認 為 , 教 統 局 只 是 施 緩 兵 之 計 , 又 批 評 李 國 章 「 鍾 意 玩 語 言 遊 戲 」 , 堅 持 教 統 局 要 一 視 同 仁 並 支 持 陳 日 君 入 稟 挑 戰 教 統 局 。 循 道 衛 生 聯 合 教 會 教 育 部 執 行 幹 事 袁 天 佑 表 示 , 教 會 進 行 司 法 覆 核 的 可 能 性 仍 很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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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5 22:07:49 | 顯示全部樓層
陳日君接受校本條例修訂


【 明 報 專 訊 】 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主 教 陳 日 君 與 教 育 統 籌 局 長 李 國 章 就 《 校 本 條 例 》 的 爭 論 , 昨 日 出 現 戲 劇 性 發 展 。 在 教 協 會 長 張 文 光 解 釋 下 , 陳 日 君 「 恍 然 大 悟 」 , 得 悉 教 統 局 已 修 訂 議 案 文 件 , 容 許 2008 年 後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學 校 也 可 獲 一 次 過 35 萬 元 「 起 動 費 」 。 陳 日 君 對 政 府 「 讓 步 」 感 釋 然 , 但 對 政 府 只 容 許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學 校 靈 活 運 用 撥 款 仍 感 不 滿 。


08 年 後 成 法 團 仍 獲 撥 款


教 統 局 擬 向 立 法 會 財 委 會 申 請 3.5 億 元 撥 款 , 作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學 校 的 「 起 動 費 」 , 文 件 於 本 周 五 交 財 委 會 討 論 。 陳 日 君 昨 日 接 受 商 台 節 目 《 左 右 大 局 》 訪 問 時 , 繼 續 臚 列 校 本 條 例 的 不 公 平 , 並 即 場 邀 請 李 國 章 本 周 四 在 電 台 公 開 評 論 校 本 條 例 , 又 說 若 通 過 該 撥 款 , 勢 將 興 訟 , 「 不 用 局 長 ( 李 國 章 ) 擔 心 , ( 我 們 ) 不 會 用 學 生 錢 ( 興 訴 訟 ) 」 。


陳 日 君 原 以 為 政 府 堅 持 給 予 成 立 法 團 的 學 校 連 續 4 年 、 每 年 35 萬 元 「 起 動 費 」 , 但 張 文 光 向 陳 日 君 解 釋 , 該 條 款 剛 作 了 修 訂 , 把 35 萬 元 款 項 減 至 只 作 1 年 撥 款 。


另 外 , 學 校 若 於 09 年 7 月 1 日 前 決 定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 仍 可 獲 35 萬 元 。


陳 日 君 ︰ 我 們 是 講 道 理 的


陳 日 君 聽 後 即 表 示 , 若 真 的 已 作 此 修 訂 便 「 很 公 道 」 , 但 說 沒 有 獲 通 知 條 例 已 作 修 訂 , 又 指 李 國 章 日 前 反 駁 他 時 應 說 明 , 「 我 們 是 講 道 理 的 」 。


不 過 , 政 府 仍 堅 持 讓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方 可 靈 活 使 用 撥 款 , 張 文 光 指 這 可 能 存 在 問 題 , 正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陳 日 君 亦 說 政 府 應 一 視 同 仁 , 給 予 所 有 學 校 有 這 彈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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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5 22:09:52 | 顯示全部樓層
已去信護管局申專業認可

公大學護課程﹕


【 明 報 專 訊 】 香 港 科 技 專 上 書 院 將 於 10 月 開 辦 全 港 首 個 「 護 理 學 副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 , 校 長 時 美 真 表 示 , 課 程 已 獲 學 術 評 審 局 暫 准 評 審 , 預 期 10 月 完 成 評 審 工 作 , 該 校 稍 後 便 會 向 護 士 管 理 局 申 請 專 業 認 可 資 格 。


本 報 昨 日 報 道 , 公 開 大 學 開 辦 護 士 學 位 課 程 , 暫 未 護 士 管 理 局 專 業 認 可 , 或 令 修 畢 課 程 的 學 生 不 能 成 為 註 冊 護 士 。


時 美 珍 昨 日 亦 表 示 , 該 校 的 副 學 士 課 程 亦 未 完 成 專 業 評 審 。 但 時 美 珍 強 調 , 此 乃 慣 常 做 法 , 學 校 必 先 確 保 課 程 通 過 學 術 評 審 局 認 可 , 學 生 才 可 向 政 府 申 請 貸 款 資 助 ﹔ 獲 學 術 評 審 認 可 後 , 便 會 申 請 專 業 資 格 認 可 。 該 3 年 制 課 程 學 費 近 13 萬 元 , 將 招 收 90 至 100 名 學 生 , 她 表 示 , 報 讀 情  踴 躍 。


至 於 將 於 9 月 開 辦 「 護 理 學 榮 譽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 的 香 港 公 開 大 學 , 其 發 言 人 表 示 , 上 周 已 正 式 去 信 護 士 管 理 局 申 請 專 業 資 格 認 可 , 所 有 成 功 修 畢 課 程 的 學 生 將 獲 認 可 學 位 資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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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7-5 22:09:54 | 顯示全部樓層
李國章擺明玩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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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5 22:10:26 | 顯示全部樓層
理大推內衣學士課程 亞洲獨家


【 明 報 專 訊 】 近 年 內 衣 廣 告 如 雨 後 春 筍 , 市 場 龐 大 。 理 工 大 學 將 於 9 月 推 出 全 亞 洲 首 個 自 負 盈 虧 的 內 衣 學 士 課 程 , 並 獲 益 德 內 衣 有 限 公 司 捐 款 , 命 名 及 成 立 全 亞 洲 第 一 所 專 為 推 動 內 衣 教 研 工 作 的 「 益 德 內 衣 專 業 學 院 」 。 該 課 程 適 合 持 有 時 裝 及 紡 織 高 級 文 憑 畢 業 生 及 在 職 人 士 修 讀 , 全 日 制 課 程 為 期 兩 年 , 學 費 逾 12 萬 元 。


課 程 自 負 盈 虧 學 費 逾 12 萬


理 大 紡 織 及 製 衣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易 潔 倫 說 , 目 前 業 界 對 於 內 衣 專 業 人 員 求 才 若 渴 , 內 衣 專 才 晉 升 機 會 亦 較 一 般 時 裝 設 計 更 快 。 她 說 , 已 招 收 約 35 名 全 日 制 及 兼 讀 制 學 員 , 當 中 亦 有 兩 三 名 男 生 , 男 生 可 利 用 學 院 內 的 科 技 , 如 軟 體 假 人 設 計 內 衣 。 校 方 會 安 排 學 員 前 赴 全 球 第 一 間 開 辦 內 衣 課 程 、 位 於 英 國 的 De Montfort 大 學 交 流 , 並 有 機 會 在 本 港 內 衣 公 司 實 習 。


接 受 益 德 捐 款 學 院 冠 名 答 謝


設 計 內 衣 原 來 殊 不 簡 單 。 理 大 紡 織 及 製 衣 學 系 益 德 內 衣 專 業 學 院 項 目 員 吳 新 培 指 出 , 一 個 合 規 格 的 運 動 型 胸 圍 , 當 女 士 戴 上 後 做 運 動 , 胸 圍 上 下 移 位 不 能 超 過 3 厘 米 。 他 說 , 學 院 內 設 立 不 同 儀 器 協 助 學 生 測 試 內 衣 是 否 合 乎 規 格 , 例 如 把 反 光 珠 放 內 衣 的 不 同 位 置 , 透 過 模 特 兒 活 動 及 電 腦 分 析 , 即 可 知 道 設 計 是 否 達 標 。


潘 宗 光 ﹕ 相 信 不 會 掀 命 名 風 波


理 大 昨 日 舉 行 「 益 德 內 衣 專 業 學 院 」 命 名 禮 , 以 答 謝 益 德 內 衣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總 裁 謝 安 如 及 其 太 太 的 捐 款 。 理 大 校 長 潘 宗 光 指 出 , 內 衣 行 業 不 獲 重 視 , 但 研 究 發 現 這 方 面 潛 力 雄 厚 , 希 望 學 院 可 加 強 該 行 業 的 發 展 。 他 又 說 , 相 信 是 次 命 名 不 會 引 起 風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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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5 22:11:08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銀公主 at 2005-7-5 22:09:
李國章擺明玩野

我覺得佢係要擴展佢既人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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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5 22:13:14 | 顯示全部樓層
指殺校新準則行會未通過

羅富國校友會提司法覆核


【 明 報 專 訊 】 自 教 統 局 宣 布 停 收 小 一 學 校 名 單 後 , 兩 年 內 第 3 間 學 校 入 稟 法 院 , 要 求 司 法 覆 核 拒 殺 校 。 因 收 生 不 足 而 被 勒 令 停 辦 小 一 的 羅 富 國 校 友 會 學 校 ( 下 稱 「 學 校 」 ) , 早 前 向 教 統 局 申 請 私 營 小 一 「 救 校 」 失 敗 後 , 日 前 正 式 由 校 監 代 表 入 稟 高 院 提 出 司 法 覆 核 。 校 監 指 2003 年 初 教 統 局 訂 立 「 殺 校 」 新 準 則 前 , 並 未 獲 得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 故 要 求 法 院 頒 令 回 復 舊 準 則 , 直 至 教 統 局 以 恰 當 方 式 訂 立 新 準 則 ﹔ 或 頒 令 撤 銷 學 校 停 辦 小 一 的 決 定 。


要 求 暫 准 收 小 一 生 私 營 辦 學


申 請 人 校 監 陳 錦 鴻 在 入 稟 狀 中 稱 , 由 於 臨 近 9 月 開 學 , 他 要 求 法 庭 暫 准 學 校 於 等 候 聆 訊 結 果 期 間 , 取 錄 2005 至 06 年 度 小 一 學 生 並 以 私 營 形 式 辦 學 , 承 諾 一 旦 敗 訴 會 賠 償 轉 校 費 用 予 學 生 。


教 統 局 表 示 , 事 件 已 進 入 司 法 程 序 , 故 不 便 發 表 意 見 。


陳 稱 , 2003 年 教 統 局 向 全 港 資 助 小 學 發 出 通 告 指 出 , 03 至 04 學 年 起 若 小 一 收 生 少 於 23 人 , 或 不 能 續 辦 小 一 。 今 年 3 月 , 教 統 局 發 信 學 校 指 因 收 生 不 足 , 05 至 06 年 度 不 能 辦 小 一 , 但 建 議 學 校 可 申 請 特 別 視 學 或 私 營 小 一 嘗 試 「 救 校 」 。


學 校 隨 即 通 知 教 統 局 , 指 學 校 課 程 將 進 行 改 革 , 但 教 統 局 維 持 原 判 。 學 校 遂 於 4 月 申 請 私 營 辦 小 一 , 並 提 出 會 提 倡 藝 術 教 育 。 教 統 局 轄 下 的 評 審 委 員 會 與 校 方 於 5 月 開 會 討 論 , 但 委 員 會 所 有 成 員 皆 為 教 局 官 員 , 沒 有 其 他 獨 立 成 員 。


申 辦 私 小 遭 教 局 駁 回


上 月 教 統 局 駁 回 辦 私 小 申 請 , 指 校 方 未 能 證 明 有 能 力 提 供 優 質 教 育 , 且 缺 乏 措 施 改 善 教 學 上 的 不 足 。 申 請 人 稱 , 數 天 後 校 長 古 學 俊 會 見 局 長 李 國 章 , 李 竟 指 原 打 算 給 予 學 校 機 會 , 但 因 古 的 強 硬 態 度 而 否 決 。 申 請 人 提 出 , 根 據 《 基 本 法 》 , 所 有 重 要 政 策 決 定 均 要 諮 詢 行 政 會 議 , 但 03 年 教 統 局 訂 立 「 殺 校 」 新 準 則 時 , 卻 未 曾 諮 詢 行 會 或 獲 行 會 批 准 。


今 年 共 有 22 間 學 校 因 收 生 不 足 , 9 月 不 能 開 辦 小 一 , 其 中 赤 柱 的 鄭 氏 宗 親 總 會 鄭 則 耀 學 校 , 已 於 6 月 23 入 稟 提 出 反 殺 校 司 法 覆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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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5 22:13:34 | 顯示全部樓層
收2900意見書 建議年底交政府


【 明 報 專 訊 】 為 期 5 個 月 的 母 語 教 學 政 策 檢 討 諮 詢 上 周 六 結 束 , 教 育 統 籌 委 員 會 共 收 到 逾 2900 份 意 見 書 , 教 統 會 工 作 小 組 會 將 意 見 整 理 及 詳 加 考 慮 , 並 將 最 後 的 建 議 提 交 教 統 會 , 而 教 統 會 將 於 本 年 底 前 向 政 府 提 交 建 議 。


由 田 北 辰 任 主 席 的 教 統 會 工 作 小 組 早 前 就 「 檢 討 中 學 教 學 語 言 及 中 一 派 位 機 制 」 進 行 公 眾 諮 詢 , 包 括 提 出 英 中 及 中 中 「 轉 車 」 機 制 , 不 合 條 件 英 文 中 學 要 轉 為 中 文 中 學 , 而 合 條 件 中 中 亦 可 轉 為 英 中 。 工 作 小 組 在 諮 詢 期 內 共 舉 辦 及 參 與 約 65 場 簡 介 會 、 諮 詢 會 或 座 談 會 , 參 與 人 數 超 過 6000 人 。 此 外 , 小 組 又 從 報 刊 收 集 了 200 多 篇 各 界 人 士 撰 寫 的 文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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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7 00:33:58 | 顯示全部樓層
首 批 中 藥 學 畢 業 生 搶 手
【 本 報 訊 】 一 般 以 為 中 藥 學 系 畢 業 生 就 業 前 景 不 明 朗 , 但 全 港 首 批 中 藥 學 學 士 畢 業 生 卻 出 現 「 工 爭 人 」 的 情 況 。 浸 會 大 學 中 醫 藥 學 院 院 長 劉 良 昨 日 稱 , 今 年 首 批 中 藥 學 畢 業 生 平 均 每 人 獲 兩 份 聘 書 , 起 薪 點 平 均 月 入 一 萬 二 千 元 , 其 中 一 名 畢 業 生 周 若 龍 更 獲 得 五 份 聘 書 , 已 得  生 署 聘 為 中 醫 藥 助 理 , 月 薪 達 一 萬 五 千 元 。
周 若 龍 坦 言 現 時 待 遇 並 不 是 五 份 聘 書 中 最 好 的 一 份 , 選 擇 這 份 工 作 是 希 望 參 與 中 成 藥 註 冊 和 規 管 等 工 作 , 「  家  中 醫 冇 乜 規 管 , 只 係 停 留  『 唔 食 死 人 就 得 』  標 準 。 」 他 預 期 香 港 要 正 式 制 訂 中 藥 材 的 認 可 標 準 及 全 面 監 管 市 面 中 成 藥 的 品 質 , 最 少 仍 需 十 多 年 時 間 。 劉 良 說 , 今 屆 十 四 名 畢 業 生 中 , 除 有 三 人 繼 續 升 學 , 其 餘 十 一 人 已 全 部 就 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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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7 00:34:16 | 顯示全部樓層
徐 耀 光 : 投 訴 毫 無 根 據
航 校 校 長 被 指 對 教 師 無 禮


【 本 報 訊 】 警 隊 出 身 的 香 港 航 海 學 校 校 長 徐 耀 光 , 在 退 休 前 夕 被 投 訴 多 年 來 無 禮 對 待 教 職 員 、 管 理 混 亂 , 導 致 過 去 三 年 內 有 逾 五 十 名 教 師 相 繼 離 職 。 徐 耀 光 昨 日 接 受 查 詢 時 強 調 , 所 有 指 控 都 毫 無 根 據 , 但 不 肯 提 供 近 年 教 師 離 職 人 數 等 資 料 。 教 育 統 籌 局 發 言 人 表 示 , 會 向 校 方 了 解 事 件 。


香 港 航 海 學 校 明 日 舉 行 畢 業 兼 校 長 榮 休  操 , 歡 送 在 九 九 年 加 入 該 校 的 校 長 徐 耀 光 。 不 過 , 一 名 曾 在 該 校 任 教 的 教 師 , 昨 日 向 本 報 投 訴 校 長 徐 耀 光 經 常 無 禮 對 待 教 師 , 他 向 本 報 提 供 兩 段 錄 音 帶 為 證 , 其 中 一 段 聲 帶 中 , 有 一 位 中 年 男 士 以 污 言 穢 語 斥 罵 某 位 教 職 員 。
本 報 記 者 致 電 徐 耀 光 求 證 , 徐 耀 光 矢 口 否 認 曾 無 禮 對 待 教 職 員 , 「 呢  指 控 完 全 冇 根 據 , 我 唔 會 置 評 」 。 他 又 稱 , 投 訴 人 若 有 足 夠 證 據 , 可 直 接 向 教 統 局 投 訴 。
投 訴 人 強 調 , 徐 耀 光 涉 容 許 校 內 一 名 教 職 員 日 間 到 港 大 進 修 , 不 用 教 書 , 但 卻 照 支 人 工 。 投 訴 人 向 本 報 展 示 一 張 上 年 度 的 教 師 上 課 時 間 表 , 內  確 沒 有 該 名 教 師 的 名 字 ; 徐 耀 光 不 肯 正 面 回 應 是 項 指 控 , 只 表 示 校 內 有 一 半 老 師 都 有 進 修 , 有 時 學 校 甚 至 會 出 錢 資 助 。
徐 耀 光 是 退 休 總 警 司 , 九 九 年 出 任 香 港 航 海 學 校 校 長 。 他 被 指 與 校 內 部 份 教 師 關 係 欠 佳 , 有 離 職 教 師 甚 至 在 近 年 編 寫 網 頁 , 對 他 作 出 批 評 。


曾 有 校 園 暴 力 事 件
香 港 航 海 學 校 接 受 教 統 局 資 助 , 過 去 數 年 曾 經 不 時 爆 出 嚴 重 校 園 暴 力 事 件 , 包 括 在 九 九 年 初 , 多 名 高 年 級 學 生 把 一 名 中 一 生 困 於 鐵 籠 內 輪 流 毆 打 ; 去 年 底 兩 名 中 四 生 在 學 校 宿 舍 內 , 以 燒 熱 的 匙 羹 在 一 名 中 一 生 的 大 腿 上 施 以 「 烙 刑 」 。


全 港 第 一 所 實 用 中 學

位 於 赤 柱 的 香 港 航 海 學 校 創 校 近 六 十 年 , 在 一 九 九 三 年 轉 制 成 為 香 港 第 一 所 實 用 中 學 , 後 來 因 收 生 不 足 被 審 計 署 炮 轟 , 再 在 ○ 一 年 轉 為 文 法 中 學 , 但 仍 保 留 既 有 特 色 , 如 要 求 學 生 接 受 步 操 訓 練 及 提 供 寄 宿 服 務 , 並 提 供 生 活 技 能 、 海 事 、 保 安 等 非 主 流 科 目 。 該 校 在 ○ 三 至 ○ 四 學 年 , 約 有 二 百 三 十 名 學 生 就 讀 , 而 教 職 員 和 舍 監 人 數 接 近 六 十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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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7 00:36:25 | 顯示全部樓層
陳 日 君 堅 持 告 教 統 局

【 本 報 訊 】 教 育 統 籌 局 與 教 會 辦 學 團 體 的 關 係 再 陷 僵 局 。 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主 教 陳 日 君 昨 晚 發 表 聲 明 , 表 示 絕 對 不 能 接 受 只 有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學 校 才 可 享 有 靈 活 運 用 撥 款 的 權 利 , 堅 持 採 取 法 律 行 動 。
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 聖 公 會 及 循 道 衛 理 聯 合 教 會 三 大 辦 學 團 體 一 直 批 評 教 統 局 「 利 誘 」 學 校 , 向 優 先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學 校 每 年 提 供 三 十 五 萬 元 、 為 校 董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及 讓 該 批 學 校 靈 活 運 用 撥 款 。 教 統 局 其 後 修 訂 有 關 方 案 , 向 所 有 學 校 提 供 一 筆 過 三 十 五 萬 津 貼 , 但 一 直 未 有 通 知 辦 學 團 體 。
陳 日 君 前 晚 於 電 台 節 目 得 悉 首 項 修 訂 , 對 安 排 表 示 滿 意 , 令 外 界 以 為 「 拆 彈 有 望 」 , 教 統 局 局 長 李 國 章 昨 出 席 一 公 開 場 合 後 更 表 示 , 「 最 緊 要  家 陳 主 教 呢 覺 得 好 高 興 。 」 又 重 申 不 會 給 予 沒 有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學 校 靈 活 運 用 撥 款 的 權 利 。


教 統 局 沒 全 面 讓 步
不 過 , 陳 日 君 昨 晚 發 表 聲 明 , 指 教 統 局 沒 有 全 面 作 出 讓 步 , 「 只 為 這 一 項 不 公 道 , 損 害 我 們 學 生 利 益 的 措 施 , 我 們 也 準 備 採 取 法 律 行 動 。 」 教 統 局 昨 晚 回 應 指 , 希 望 辦 學 團 體 可 以 了 解 當 局 的 立 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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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5-7-7 00:38:08 | 顯示全部樓層
推 動 校 本 勿 弄 巧 反 拙 日期 : 2005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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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文 鴻
時 事 評 論 員  


港 英 年 代 政 府 和 辦 學 團 體 的 關 係 融 洽 , 主 要 在 於 大 家 之 間 建 立 了 互 信 。 況 且 , 大 家 不 能 不 承 認 傳 統 的 辦 學 團 體 的 確 在 教 育 方 面 立 下 汗 馬 功 勞 。 環 顧 今 天 的 社 會 賢 達 及 有 成 就 的 人 士 , 就 可 見 他 們 多 出 自 傳 統 名 校 , 名 校 和 它 們 的 子 弟 可 以 說 是 現 今 社 會 重 要 的 支 柱 。 因 此 , 就 校 本 問 題 方 面 , 政 府 與 以 天 主 教 教 會 為 首 的 傳 統 辦 學 團 體 , 關 係 弄 至 如 此 僵 化 , 雙 方 都 應 負 上 責 任 。
七 月 二 日 早 上 , 陳 主 教 在 電 台 批 評 政 府 新 建 議 要 財 委 會 撥 款 三 億 五 千 萬 , 向 籌 辦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學 校 發 一 次 過 每 間 三 十 五 萬 的 現 金 津 貼 : 「 無 疑 是 厚 此 薄 彼 。 」
陳 主 教 的 觀 點 並 非 沒 有 道 理 。 試 想 若 果 去 年 通 過 校 本 管 理 法 例 時 , 就 說 明 引 入 這 體 制 的 會 得 到 政 府 以 現 金 方 式 支 持 , 則 雖 然 有 可 能 被 批 評 是 利 誘 , 但 條 件 說 清 楚 , 不 這 樣 做 就 心 甘 命 抵 。 可 是 , 當 如 今 各 辦 學 團 體 壁 壘 分 明 , 政 府 才 提 出 要 津 貼 加 入 者 , 無 疑 是 獎 勵 「 聽 話 」 的 一 群 , 懲 罰 不 聽 話 的 一 群 。 即 使 政 府 如 今 讓 早 前 不 願 加 入 , 現 時 才 加 入 的 辦 學 團 體 也 可 享 有 優 惠 , 亦 會 使 「 轉  」 的 辦 學 團 體 蒙 上 貪 圖 利 益 的 惡 名 , 難 以 下 台 。
此 外 , 不 引 入 校 本 管 理 的 , 是 希 望 可 以 在 校 政 上 掌 握 多 點 自 由 度 , 若 然 如 今 政 府 還 要 箝 制 不 加 入 的 學 校 在 行 政 上 的 自 由 度 , 這 無 疑 是 威 迫 手 段 , 於 理 難 說 過 去 。


政 府 也 好 , 立 法 會 通 過 校 本 條 例 的 過 程 也 好 , 是 表 現 了 良 好 意 願 , 希 望 校 改 可 以 引 入 多 元 化 及 民 主 化 的 聲 音 , 但 一 刀 切 的 做 法 , 始 終 不 明 智 。 最 麻 煩 的 是 已 經 有 認 同 引 入 校 本 管 理 的 辦 學 團 體 決 策 人 士 , 聲 明 支 持 拿 津 貼 , 拿 不 到 就 另 作 打 算 , 加 入 及 不 加 入 的 分 化 亦 變 得 明 顯 , 立 法 會 若 不 撥 款 或 全 依 政 府 策 略 撥 款 , 都 會 使 分 化 白 熱 化 , 天 主 教 會 更 揚 言 不 惜 要 和 政 府 對 簿 公 堂 。
如 今 之 計 , 是 希 望 權 衡 利 害 , 不 用 即 時 撥 款 以 尋 求 更 大 共 識 , 遲 些 執 行 是 其 中 一 個 方 法 。 若 然 通 過 撥 款 , 則 應 讓 ○ 八 年 立 法 檢 討 校 本 條 例 執 行 之 後 的 成 果 , 若 意 義 不 大 , 就 可 使 未 引 入 條 例 的 學 校 也 補 回 津 貼 ; 若 然 成 績 理 想 , 則 遲 一 階 段 加 入 的 , 或 辦 學 團 體 未 加 入 , 但 其 轄 下 有 學 校 已 經 有 相 類 似 的 制 度 者 , 也 可 獲 補 回 津 貼 。
特 區 政 府 過 往 的 教 育 政 策 , 確 使 人 覺 得 有 厚 待 歸 順 合 作 的 團 體 , 而 冷 落 傳 統 教 會 團 體 , 要 在 這 方 面 解 凍 雙 方 的 惡 劣 關 係 , 需 要 大 家 釋 放 良 好 意 願 , 謀 求 共 識 和 合 作 , 引 入 太 強 硬 及 引 發 分 化 政 策 , 應 該 三 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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